股东股权折价转让的账务处理_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2:29:00 人阅读
导读:1、接收投资单位借:实收资本——出让人贷:实收资本——受让人2、出让股权单位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收益(如果损失,借...

1、接收投资单位借:实收资本——出让人贷:实收资本——受让人2、出让股权单位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收益 (如果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3、受让股权单位借: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股权面值)营业外支出(折价购买,贷记投资收益)贷:银行存款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二)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有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还应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本企业股份的面值总额。贷记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四)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在行权日,按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应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本科目。四、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本科目,按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五、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借记本科目(已归还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科目。中外合作经营清算,借记本科目、“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归还投资)、“银行存款”等科目。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总额。

借:实收资本(或股本)—A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B因为对公司来说,股东间股权转让只是改变了投资者,因此只需要改变实收资本下的明细即可。不过如果原先用外币计量现在改用人民币,这中间若存在差额就要在上式的基础上计入“资本公积”。验资报告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你公司只需要调整股东即可 借:实收资本-B公司300万 贷:实收资本-A公司300万 他们二个股东之间的转让价格与你无关。

这个股权转让应该在公司不错会计处理吧,需要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如果A、B、C、D是公司的话,应该需要进行相应投资的帐务处理。代扣代缴的税金,如果A、B尚未支付公司,应该借记其他应收款。

1、接收投资单位借:实收资本——出让人贷:实收资本——受让人2、出让股权单位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收益 (如果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3、受让股权单位借: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股权面值)营业外支出(折价购买,贷记投资收益)贷:银行存款

1.借实收资本- A--60万 (前提是A的20%。如果是全部的20%,应为100万) 贷实收资本-B 60万 需要的资料是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和支付凭证 2、先做财务变更,再做工商变更。税务变更只需要在报表中披露就行了。 3、法人变更先到工商办理,这个与股权变更无关。后到税务办理变更。 4、可以不验资。但是为了办理变更时手续更简便以及其它涉及事项,重新出验资报告比较好。 5、A转让股权时有溢价行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C应代扣找缴。(如果是全部资本的20%,则属于折价转让,不必做帐务处理。)

1、股权转让,没有发生溢价,不交个人所得税。

2、股权转让时,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XX股东(转出方)

贷:实收资本--XXX新股东

3、公司发生股权转让,要修改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借:实收资本--原股东贷:实收资本--新股东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

会计分录:

(1)新股东交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1元转让股权:多见于国有企业以1元的价格受让净资产为负的股权,应用优势很明显:在转让资不抵债企业的股权过程中,转让双方无法以标的企业的实际负资产计入投资相关科目,如果以0元作为转让价值,在企业所得税计量中会将此列为赠予行为,不利于企业的整体税收筹划。 0元转让股权可能面临如下问题: 1. 0价格转让股权,很可能会构成无偿赠予股权 如果股权是0对价转让,很可能被认为是赠予。如果是赠予的话,那么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赠予股权的人,是可以撤销赠予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哪怕是约定价格为1块钱,也就构成了转让,而不会是赠予,不会导致赠予协议被撤销。 当然,股权0对价转让,法院也可能会认为并不是一种无偿赠予。因为股权0对价转让中,虽然买方不用付钱,但很可能还会承担其他条件。比如提供劳务、技术、知识产权,提供某些人脉资源。除此之外,买方拿到股权后,很可能还要承担缴付出资的义务等。这些责任都使0对价并不是真正的0对价,买方还是要付出很多很多。买方的这些付出,都最好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写清楚,让大家清楚知道买方也不容易,这样交易也就显得很公平了。 2. 为了逃避债务而0价格转让股权,转股行为可能会被撤销 有的朋友,为了逃避责任、转移财产,将自己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亲戚朋友,即使在工商局办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这个转让股权的行为仍然可能会撤销掉。 如果股权买卖双方互相认识,而0对价转让股权也没有任何其他合理的商业背景作为理由,那么很可能被法院认为股权买卖双方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故意损害债主的利益,法院就可以撤销转让协议。 [如果净资产评估价值为负,采用1元的价格转让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3. 0对价转让股权,税务局可能不会认可 [当然,1元转让股权,也可能面临同样的税务审查] 如果股权的卖家是个人,股权转让的价格明显偏低,税务局可能认为卖家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局可以不理股权转让协议上的价格,自己可以核定它所认为的合理价格,按这个核定价格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常五种情况会被税务局认为价格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卖家从上一家那里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那税务局一般会怎么核定股权的价值呢?主要是2种方法: (1)净资产核定法:税务机关会先核定公司总的净资产,然后再根据这个净资产计算转让的股权价格,作为卖家转让股权的合理价格基础。 (2)类比法: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或者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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