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第三方发工资_如何找第三方代发工资平台?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2:24:55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你好,这种问题是存在的。存在这种问题的一个原因就是,原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和你实际的工作地点不是同一个地区,那么他要按着实际的一个工作...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这种问题是存在的。存在这种问题的一个原因就是,原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和你实际的工作地点不是同一个地区,那么他要按着实际的一个工作地点来给你交纳,社保费用的话,那么就必须,通过第三方委托单位来给你交纳的社保费用,这种情况是可以发生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于你本人来说还是有一定的好处的,比如说你的工作单位是在北京,那么你的工作地点是在南京。实际上你的长期居住地也是在南京,如果说按照原工作单位来给你购买社保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就要购买,在北京地区对于你个人来说也是不方便的,因为这样一来的话,你也享受不到北京地区的医保报销待遇,毕竟你仍在南京地区,所以说对你本人来说也是不合适的!

那么这样一来的话,通过在南京地区的人力代理公司来缴纳的社保,相对来说对于你本人还是比较方便的。因为你毕竟是南京地区长期居住的个人,那么可以享受南京地区的一个医保待遇。而且,社保也是正常给你购买的,所以说累积缴费形式上,是不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那么这种情况,多半来源于国有企业,因为国有企业的编制是有限的,所以说他不能够给你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转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样一来的话,你的个人社保费用也要通过劳务派遣的,公司来给你交纳了,所以说,就会形成,是你工作的单位和不同的单位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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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药。如果第三方是正规的人力资源公司,有相应的资质,就没有问题的,如果没有相应的资质,不能承接这个业务,就会存在员工仲裁,企业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

  工资由第三方发放的意思是工资不是由劳动者签订的用人单位发放的,而是由第三方机构发放的意思。  若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手续完备,对于员工来说不会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验。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你们找的第三方公司来交纳的这个社保,这种现象是正常的现象。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出现这样的一个问题,首先是因为你们公司所在地,和挂靠缴纳社保的这个所在地,不是同一个地区。那么这样的话,就是说想要实现在这个挂靠社保所在地交纳社保的话,必须要通过当地的这种人力资源代理公司进行挂靠缴纳,这样的话就完成了一个当地的缴纳。

如果当地你没有交纳社保,比如说你在你们集团公司总部缴纳社保,可能它离你真实的一个工作地区很远,这样的话对你们员工本人来讲也是非常的受益的,因为你参保的养老包括你的医疗都是外地的,那么你不可能时时享受这个医保的一个报销,包括医保去药店买药这样一个待遇,所以说对员工也是有一定的,非常不便利的因素所在。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那么这种劳务派遣用工,实际上员工就直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个人社保都会由这个劳务派遣公司来交纳,那么这种情况也就相当于是第三方来缴纳社保。所以说第三方缴纳社保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它不存在什么合法不合法的因素,只是这种方法更适合于员工本人自己的一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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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只要银行和网贷机构委托的第三方催债公司有合法的手续,且催债的手段不违规,那么它就是合法的。

可能很多人受到网络文章误导,认为第三方催债公司是违法的,其实不是这样的。想要判定一个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那么就看它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比如暴力催债、电话骚扰催债、甚至是上门泼油漆、写大字等方式催债,这就不合法,属于暴力催债范畴。而现实中大多数催债公司是在没有拿到相应的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帮忙催债、且像当事人索取一定的钱财,这就是违法的。

随着我们进入信用社会,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征信记录、质押等方式获得一些贷款,而催收公司就是专门负责帮个人或企业讨债的。因为很多债权人无力像欠款人催债,他们就会将债务委托给第三方催收,并且许诺高昂的费用,据我曾经经历的,催收的回报率甚至会高于债务的50%。也就是说一百万的债要回来,讨债公司会获得50万的报酬。

那么在高昂收益的诱惑下,很多讨债公司就开始了各种性质恶劣的催收形式,比如暴力、胁迫、电话轰炸等方法。

我给您的建议是,如果遇到了相关的催债公司上门或暴力催债,记得留存证据,因为有些催债公司虽然受到了银行、网贷公司的委托,但却没有让催债公司是有违法手段。最好是直接联系欠款机构,之后协商解决。

没有违反法律,但属于不合规现象!

作为员工应该理解公司为什么要分开发工资,因为工资超过20000元的高薪员工,工资全部由公司发放的话,各项社保费,税费扣完后到员工手里几乎只剩下13000左右,作为员工来说肯定不满意,觉得到手工资缩水太多了,满意度会很差,对于企业留人来说也没有任何益处。

其次,现在的员工目光比较短浅,只看中到手工资多少,不考虑养老金将来能拿多少,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将社保费的基数降低,工资拆分为两部分,员工承担的社保费,个税费用都会降低,另一部分让其他公司发,既降低了企业用人的总成本,员工到手的工资也会变多,属于两全其美之策。

这属于薪酬优化,所以拆分发放工资,总体还是为了能让员工到手的工资更多,是为员工着想!

首先说明一下,的确存在这种现象,目前是合法的。

先说说我所在的老国企吧。分为在编制员工,合同工,外协(劳务派遣)工,外包工等等。

1.编制内员工,就是所说的体制内员工,也就是所谓“铁饭碗”;

2.合同工,就是在原编制员工形势下,按照合同续签合同,与所在公司仍然保持合同利益关系的员工;也就是说如果工作中不范什么大错误,另一种形式的铁饭碗。也是很多现在国企央企实行的体制;

3.最差的要说外包工了,这种员工属于A公司,但是根据安排会在B、C、D...等等公司从事最底层的工作,一般不享受各种福利待遇,社保的话应该是最低的工伤保险。

4.外协(劳务派遣)工。说是你说的你在A公司上班工作,服从A公司工作安排。但是劳动合同是跟B公司签订的。A公司将各种工资福利等等先打给B公司,B公司再发到你的手里。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非常普遍,这就是劳务派遣制。

我们公司存在的劳务派遣员工,是在当年工厂西区建设,人员需求大,但后期不需要这么多员工的情况下,招聘的一批员工。他们虽然在我们公司上班,但是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所以工资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发的。

最后说说现在有两种劳务派遣员工招聘模式:

1.就是我上面说的这种: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员工,然后派遣到用人单位。这种情况下,员工一直属于劳务派遣公司,本身知道自己的劳动关系。他们在用人单位工作期满后,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安排到其他用人单位。因为他们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要尽相应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公司不能随意辞退他们。

2.是用人单位自己招聘的员工,但是让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极有可能是被劳务派遣了,因为很多人去应聘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种形式,等到入职了,签订劳动合同了,才发现自己不是和应聘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有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会说清楚他们的这种用工形式。

采取劳动派遣用工形式的用人单位,大多是为了规避风险和降低成本。举个例子,不给劳务派遣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用人单位是没有风险的,因为这些员工属于劳务派遣公司,一旦有纠纷,是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的纠纷。

个人建议:

我不建议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希望大家应聘的时候,注意分辨用人单位的“阴谋”。

面试的时候,自己主动问下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比如何时签订合同,和哪家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要急着签字,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原因如下:

1.没有保障。你在公司上班,却不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旦有纠纷,只能和劳务派遣公司纠扯不清。这也是很多公司减轻成本和规避风险的手段。

2.没有地位。也许工资待遇等方面相差不大,但一旦公司内部分为正式工和派遣工,你就会感受到不一样的“待遇”(有色眼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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