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领养中国孩子的条件_外国人可以在中国领养孩子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5:10:07 人阅读
导读:有子女的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有限制。和中国公民一样的待遇,只可以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有子女的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有限制。和中国公民一样的待遇,只可以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二十一条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现在我国唯一合法的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必须由社会福利机构(福利院等)完成,所依据的法规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前款规定的收款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一)跨国收养申请书; (二)出生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五)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六)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七)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八)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答:可以的 现在我国唯一合法的外国人领养中国孩子必须由社会福利机构(福利院等)完成,所依据的法规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养子女登记办法》同时,去年发布的外国人领养中国孩子的新规定将于今年5月1号起生效,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年龄不得小于30岁或大于50岁; (二)体质指数不得高于四十,即不是肥胖症患者,还不能有服用抗忧郁症药物的记录; (三)领养者必须是已婚夫妇,如果是初婚者则必须至少有两年婚龄,而二婚或者三婚的人则务必有五年婚龄,而且夫妇俩的已往婚史中不得有超过两次的离婚记录; (四)领养家庭的财产净值必须在八万美元以上,而包括领养儿童在内,全家人均年收入必须至少一万美元。 可见现在中国政府对外国人领养中国孩子的门槛已越来越高,但同时也可以看到外国人领养中国孩子的情况也已经越来越普遍,随之也会产生许多的问题。 以上是对外国人领养中国小孩的程序,外国人领养中国小孩的条件进行的阐述说明,外国人领养中国小孩,要依照我国《涉外领养法》之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者可领养中国小孩。马年愉快,希望帮助到你,O(∩_∩)O!!!放心采纳哦~~ 感谢采纳

根据《收养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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