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为什么房屋租赁合同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候无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2:07:44 人阅读
导读:《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09]11号)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建设的既违反了规划法,也违反了土地管理法。

将受到规划监察和土地部门的处罚和处理。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当然,各省还有各省的质量管理条例,有的话就执行你们省的。

只要经依法批准的用地,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不需要规划许可证等。但是,在办理房产证时,则需要持有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等。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或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市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依照《郑州市规划土地监察条例》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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