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价受让股权涉税_股权转让该交多少税?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21:00:55 人阅读
导读: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规定,需要纳税的可能性很高!认缴不是重点,重点是实缴的出资额增值问题!如果未实激,则该股东对公司实际上无权益;但贵司名下有价...

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规定,需要纳税的可能性很高!

认缴不是重点,重点是实缴的出资额增值问题!

如果未实激,则该股东对公司实际上无权益;但贵司名下有价值200万+的房产,因此是有实缴额的;

其次要考虑资产增值情况,如果资产原值300而现值200,股东平价或折价转让股权都是不用缴税的;相反,股东需要按资产增值的情况计算自己所占份额,按增值部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请对照公司资产情况确认是否需要纳税

非个人股权转让很大可能是公司股权转让。下面从公司股权转让角度给你解答: 1、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 2、印花税是按照纳税凭证上的收入额,万分之五的税率进行缴纳。 3、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你们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确定,一般税率是百分之二十五的税率。例如,你们转让的股权价值是10万,但是你们之间的转让价款是30万,那么对于这20万的差价部分是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一般情况下,当股权溢价转让的时候是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平价转让或者是折价转让的时候不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税务局在查看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是其他税收的登记的材料的时候发现公司其实是有盈利的,那么还是有可能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例如,甲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乙公司10%的股权给丙,工商注册资本价值10万,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时候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也是10万。本来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是税务局在审核甲公司提交的材料时发现乙公司的经营中一直是处于盈利状态,10%的股权价值不止10万元。税务局会按照核定的盈利范围,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然人转让股权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个人转让股权的法律手续不符合税收法律规定。在实践中总是存在一种现象:转让方和受让方私自签订平价或折价的股权转让协议,不通过当地的税务部门,而直接通过社会关系在当地的工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这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有受到税务部门的稽查和处罚的风险。另一方面是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转让价格往往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即不符合税收法律规定的折价或平价条件,而因此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公告第47号)第十二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5)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6)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二、法人转让股权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分析《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明确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第二条规定:“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基于以上税收法律的规定,法人转让股权协议中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被投资企业有多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时,法人转让股权的转让价格中含有被投资企业多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与转让方股东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部分,而使股权转让价格是溢价转让,从而使转让方股东多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发生股权(股票)转让时,按照转让收入扣除股权(股票)投资成本作为应税收入额,使企业少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根据以上涉税风险分析,法人转让股权合同中的涉税风险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如果股东是企业或法人,在发生转让股权时,为了实现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则可以先将留存收益进行分配,降低净资产,再转让股权,从而降低转让所得,减少企业所得税。(2)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股权转让税收风险无论是自然人还是企业法人都是存在的,所以在进行股票买卖前需要考核双方的资质,转让股票之后,无可避免的需要纳税,转让股票需要严格按照法定流程进行办理,若直接跳过某些程序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若跳过纳税程序,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股权转让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三股东的注册资金或者投入资金×80%)×20%。这个交易的过程,税务机关可能要求对企业资产的评估,如果认为价位偏低,会按评估价格计算。股权转让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个人)、印花税等税种。

 夫妻之间的股权转让,是否需要交税?

  不需要交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对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有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企业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股权转让里有溢价需要交税吗?

  如果转让人是自然人,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及按照转让价格减去股票购买原值减去购买时发生的合理费用的金额乘以20%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转让人是法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投资收益,股本溢价部分按照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缴税。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是否缴税?

  第一种情况,股东为自然人:按照个人本次转让取得净收益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净收益=股东本次取得入-股东原投入成本,个人所得税=净收益×20%。你按照原值转让,也即个人交纳所得税为0元。

  第二种情况,股东为公司:按照该公司取得净收益的25%交纳所得税。净收益=股权转让收入-原投入成本,股东本次取得的收益一般与股东公司的其他收益合交计算交纳所得税。你那招原值转让,也即个人交纳所得税为0元。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政策规定: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颁布《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暂行规定》,首先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6‰缴纳。

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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