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现实困惑 2012年9月,肖某与某外贸公司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期满,该公司告知肖某不再与其续约,理由是:肖某在工作期间经常无故旷工、工作散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失业后,肖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劳动就业部门经常通知肖某参加职业培训,增长劳动技能,但是,肖某总是拒绝参加。半年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告知肖某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了。那么,失业人员需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律师答疑 肖某虽然并非自愿失业,并进行了相关的失业登记,但由于其没有相应的求职要求,因此其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全部条件。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性补偿,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上述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本案中,当事人肖某虽然符合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也进行了失业登记,但由于其多次不接受当地就业劳动部门提供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事实上属于没有求职要求,因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停止发放肖某的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今年的经济环境不好,国家对失业金的领取也放宽了期限。
无论如何,我们缴纳了失业保险,就有领取和享受的权利,符合条件的,尽量领取。
根据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因为非主观原因造成失业的,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下面由晶说社保为您深度解析:
领取失业金要满足三个条件:
1.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
2.非主观原因造成失业的,比如单位辞退,单位破产,单位儿裁员等被动失业的情况,都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3.本人有求职意愿,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1,领取失业金的期限
根据规定,缴纳社保每满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失业金,以此类推,满五年不满10年的,最长18个月,即一年半;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失业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2.失业金的金额。
根据规定,现在失业金的金额与当地的最低工资挂钩。
比如说以青岛市 2020年为例,现在的最低工资是1910元,失业金为最低工资的90%,1719元,还是比较高的,基本能够满足失业期间生活需要。
统上所述,缴纳了失业保险,就是为了在我们不幸失业期间,能领取领取失业金,给我们的基本生活以保障,不至于因失业让生活陷入困顿。
所以,在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情况下,领取失业金保障基本生活,还是不错的。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员工想要领取失业金,用人单位应该到社保中心办理该员工的失业手续,办好后,社保中心会出具“失业登记通知单”,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部门具体办理。所以失业金需要回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领.其领取金额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浮动.
同时,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
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