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没必要再反诉了,既然一审胜诉证明一点,法院认可了提交的证据,证据支持了诉求。对方上诉是权利不应该被任何人剥夺。 二审会根据上诉理由进行审理,审理结果有可能发回重审、改判等,都应该由思想准备,二审期间应该再根据上诉状内容准备证据,法庭陈述时针对上诉理由反驳即可。
你要什么"希望″?翻案?
只要你以法以事实能够证明一、二审判决"确有错误″,翻案不仅仅是有希望,而且是必须达到翻案目的!因为我们是法制社会,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前堤是下决心进行持久战!
你不服判决,证明你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无论是事实认定错误还是适用法律错误):
一、可以依法向作出判决的法院院长申诉,其有责任澄清案情,其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应提交审委会研究决定再审。
二、依法向作出错误判决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三、依法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这是理论上的,难!难于上青天!)
四、以法以事实(证椐能够证明的事实)证明判决"确有错误″,证明法官以案谋私枉法判案,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依法依事实实名向检察院监委控告,是目前依法维权的捷径!
控告!绝不能让以案谋私的"害群之马"逍遥法外、毫无后顾之忧!
控告!将他们干进牢房的成功案例并不少见!
那就上诉啊,再审也是存在两审终审可能的,除非再审是二审程序。
不可以了。提起反诉必须在诉讼过程中。
已经经过一审二审的案件,这既不是上诉,也不是反诉,而是申请再审。
我们的司法程序是两审终审制,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当然部分特殊案件或特殊程序案件采用一审终审,例如婚姻无效,宣告失踪、死亡,选民资格案件等案件。
我们的上诉是指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反诉是指在诉讼中,作为被告可以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这也只在一审程序中体现。
所以,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予以纠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作为当事人,若认为生效判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或法律适用错误情形,可以直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即可。
一般来说,申请再审主要提供再审申请书,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法院开具的生效证明即可。
反诉是相对于本诉而言的。如果本诉已经结束,被告认为原告有侵犯被告合法权益的,被告可以单独另行起诉,但不叫反诉。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你是起诉,被告可以反诉,就是说你起诉别人,你是原告,别人是被告,别人反诉你,你在反诉中是被告,他是原告,一般来讲与争论事实都有关系,都属于一类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