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_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3:21:48 人阅读
导读:答案是ABCD,都是正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

答案是ABCD,都是正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法》第28条、劳动部《若干问题意见》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既未依法终止又未依法续签,相关的劳动权利义务如何处理?这是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情形,就办案来说,可能涉及到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多方面问题。

从法律上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按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根据题主现在的情况,最好能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同时保留好原劳动合同,以及能证明你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号牌、工作服、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凭上述证据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区别: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额外的油费补贴不单独作为赔偿项目,符合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 适用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2、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如果你在一家企业工作,无缘无故的就被辞退了,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企业给你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你的正当合法权益,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你了解以下法律依据,并按照以下步骤维权。

第一、具体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刚已经说了,你的这种情况是有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法律依据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你在这个企业的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劳动补偿。比如说你在这个企业工作10年时间,在无缘无故辞退你的情况下,这家企业要补偿你10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不满一年,但是超过了6个月,则按一年计算,如果不满6个月则按半年计算。例如:你在这个企业工作了3年3个月的时间,那么这个企业要补偿你三个半月工资。当然,还有其他的具体标准,建议你具体了解。比如说补偿最多不超过12年,最高不高于当地评论工资标准的三倍等。

第二、首先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如果遇到劳资纠纷以及经济补偿纠纷,可以自行和企业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相关的问题和矛盾。大多数企业都会按照标准支付,因为毕竟有法律法规明文进行了规定,谁也不愿意去碰这个红线,如果一旦碰了这个红线,最终不仅要支付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还可能受到其他相应的惩罚,企业的损失更大。

第三、协商无果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举报

按照我国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劳动合同等方面的纠纷以及劳资方面的纠纷,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处理。在自己和企业经过协商之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相关部门都会认真受理和办理。国家对于这一块也非常的重视,只要是自己的正当的合法的权利,都会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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