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后解除合同_房屋过户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23:15:25 人阅读
导读:不能了,过户之后产证再出来就是下家的名字!买卖合同已经无效了!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

不能了,过户之后产证再出来就是下家的名字!买卖合同已经无效了!

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

房款未付清的情况下就过户,你真的很有思想,这样会增加你自身的风险,主要是很麻烦。你只能先打合同纠纷,如果能解除的情况下,拿着法院的判决再去变更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还能解除合同吗?关键词:房产纠纷律师咨询|上海房地产纠纷律师|房产合同纠纷|房产交易纠纷上海申蕴和律师事务所导读:在房屋买卖时,当房屋交易已经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关于房产纠纷案件,若有一方意欲解除合同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那么如果是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此时一方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这种主张又是否成立呢?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对于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来说,双方只要签订了合同,是否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或其他条款,否则,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所以,不能因未办理变更登记,而主张合同无效。以上文章是由上海申蕴和律师事务所采摘编辑,更多法律资讯关注微信订阅号【申蕴和律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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