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经济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经济纠纷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经济纠纷起诉流程: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至15日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一定,需要看事先有没有约定起诉地;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起诉。
根据《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我是律师,我来回答一下你这个问题。
民事经济纠纷是没有起诉期限的,你说的那个是诉讼时效的问题,不是起诉期限。
民事诉讼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立案庭形式审查后就要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这些条件中要尤其注意有明确的被告,一般法院会要求被告的联系方式,以便法院寄送诉讼文书等材料。如果没有被告详细联系方式,法院有可能会刁难的。
该问题涉及案件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你可以到被告住所地起诉。同时,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是可选择的管辖法院。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遵循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照交易习惯,没有交易习惯根据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本案中,题主所在地作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你所在地法院也是可以管辖的。
诉讼时效通俗地来说,就是消灭当事人胜诉权,如果权利人没有在此期限内起诉主张权利,且对方主张抗辩的话,法院就会驳回诉请。但是,这需要被告主动援引抗辩,法院不得主动提起,因此,民事立案、开庭照常进行,当事人如果不知道诉讼时效抗辩,证据充分的话,法院直接支持原告诉请就行了。还有,根据最新规定,你这个案件的诉讼时效是3年。
总之,你现在起诉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你是没有起诉期限限制的。
关注孙律师,你身边的律师朋友。
作为法律工作者,虽然都希望打官司的人越多越好。但是对于几百元的经济纠纷,要到外地法院起诉维权。我们还是不建议当事人这么做。
第一,经济纠纷属于民事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以及其他的方式调解解决,并不一定非到法院起诉诉讼解决。有时候调解解决是最快捷、最省事的方法,当事人应当首当使用。
第二,对于几百元的经济纠纷,还需要到外地法院去起诉。真的是得不偿失,有时候连够打官司的费用都不够。从时间上,从金钱上以及以所花费的力气上,为了几百块钱的经济官司,真是不值得。
因为打官司都是有一定的程序的,不论大小官司,法律程序都是一样的。即使官司能够打赢,但是为了几百块钱的标的,有可能付出是几千的金钱。所以说,通过打官司解决,是有一定成本的,如果数目较小的话,有时候还不够打官司的费用的。
从经济利益上来说为了几百块钱而打官司,是不划算的。
第三,如果你是为了斗气,或者是为了公益事业,那么花一些钱讨要一个说法,这也未尝不可。
只是你在打官司之前,一定要有一个心理准备,有一个心理预期。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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