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国有和划拨的区别_土地划拨与征用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7:29:06 人阅读
导读:土地性质划拨和出让的区别:出让土地: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

土地性质划拨和出让的区别:出让土地: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的出让方式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划拨土地: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国有土地划拨和有偿使用区别在于:国有土地划拨是有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三种方式。一句话,划拨土地一般是政府,军队等公建项目使用的土地,有偿使用的土地一般是个人式私企使用的土地。

划拨土地是指国家在实行土地出让制度前实行的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房改房、公管房及经济适用房等所用土地都属于划拨性质。

出让土地则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向国土资源部门支付土地出让金,这样的土地具有使用年限。开发商卖的商品房就是属于出让性质。

划拨和出让具有以下不同:

(1)取得的代价不同:

以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无须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无偿取得。但是如果该土地被划拨签存在拆迁、安置等情况的,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则承担补偿安置的费用;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须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使用年限不同: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则有期限限制,如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50年,商业用地最高为40年,居住用地最高为70年。

(3)经营活动的限制不同: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限制自用,未经政府批准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联营、联建等经营活动;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出让、抵押等经营活动。

(4)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时补偿不同: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取得途径给予适当的补偿;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则根据土地使用证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京平KUN)

性质不同,企业有偿购买的是出让地,划拨地是政府带相应条件的土地。

区别:
(1)一个已经交了土地出让金,一个还暂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

出让地:后期出让地土地上的建筑物,包含普通住宅,商业地产等,已经是出让性质的土地无需变更性质,无需再缴纳土地出让金;

划拨地:后期划拨地上的建筑(房产)产权人办理证件是需变更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所得,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2)一个已经有主,一个还暂时还无主。

出让地企业已经有偿获取的土地相应年限的使用权,可以进行开发,转让,抵押等
划拨地需按政府规划,进行开发,例如盖安置房等。


总结:国有土地规划,规划为商业用地、工业(综合)用地、住宅用地三大类。然后政府将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或划拨到相关的企业单位作为相应的使用权限。

在我国,土地都是国有的,国家,或者是相关权力机关,有权通过正规途径,划归某个部门、单位,或者是个人使用,这部分土地,是属于划拨土地,这种划拨土地,一般费用是非常低的;有的土地,要通过拍卖中心取得其使用权,需要支付高昂的使用成本,就是从国家租赁土地使用。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为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应缴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该出让土地价格的40%。

目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划拨土地是指开发商在当初获得土地的时候是无偿获取的,没有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根据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房40年,综合用房50年等等。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1]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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