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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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有权依照法律和自己的意愿决定结婚和离婚,任何人都不得横加干涉和强制。根据本条的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这里所规定的“暴力”,是指使用捆绑、吊打、禁闭、强抢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暴力干涉”是构成本罪的主要特征,没有使用暴力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暴力行为,不足以干涉被害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也不构成本罪。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如何处罚,本条第二款作了规定。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死亡”,主要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等。对于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依照本款规定,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人死亡的,对于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是故意,导致他人死亡的是过失。如果导致他人死亡是故意就涉嫌构成故意故意杀人罪了。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是一罪,刑法明确规定了的。 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婚是一个人一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这样的大事上,当事人理应由自己进行选择。但是,现实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着很多父母包办户儿女婚姻的情况。对儿女的自由恋爱和自主选择的结婚对象进行干涉,认为儿女父母养,自然可以管到他们的结婚选择。这样的行为其实是违法的。《婚姻法》里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所以,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就可以结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倘若父母对子女的婚姻强加干涉,可以跟他们说明婚姻自由的原则,告知他们其行为是违法的,倘若他们还是强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则有可能触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对于父母强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撤销后,可以视为从未结婚。所以,在婚姻问题上,每个人都有很大的自主权,法律保护其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的干涉。
没有合同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吗_劳动监察大队能管不签合同双倍赔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