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需要离职证明吗_没签劳动合同要开离职证明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0:58:51 人阅读
导读: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社保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社保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扩展资料: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一,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合法的,一个月没有签的,应当在次月开始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

第二,离职需要向公司提前30日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五险是入职当月强制交的,一金不强制看公司想不想交。

首先能协商好尽量协商离职,如果实在公司不批你,或者不给你发工资,你就要开始收集劳动证据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了。

你可以以办理信用卡为理由到人事部办一个工资证明,并且盖上公司公章,你所说的工作服,照片都不足以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既然没有可以用上述办信用卡的方法。

如果发工资是打卡也可以查一下给你打工资这个账户的所有人和公司是否存在关系,如存在关系可以作为证据,

所有带有公司公章的文件,通知,并且上面有你签字的,都可以做证据。

1、如单位人员所讲属实,确实应该补办离职手续,回去办理时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缴纳社保的凭证给你看,以确认其所说真伪;

2、如果单纯是为补合同和离职手续,对你并无影响——公司这么做主要是为了规避其自身风险,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显然,在你讲的情况中,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

3、如果确已缴纳社保,办理劳动合同终止及停保手续时,用人单位需要用到你的书面离职申请。你也需要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不是所有单位都需要这个,但很多单位需要——为了规避用工风险,防止新单位录用你后,而你和原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这样会牵涉到新的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原单位没有给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停交了,是否代表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可以在新单位签合同交保险吗?原单位不肯给开证明,弄个假的离职证明可行吗?我就是想在新单位重新签合同交保险如果你已经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信的话,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如果没有的话,从法律上讲你们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鉴于目前的现状,你可以直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的证明,如果不出你也可以以不缴纳社保为由提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还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没有劳动合同,本身公司就是一种违法,

一,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公司与工人之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细节,工资报酬,加班报酬,购买社保。

二,公司辞退工人和工人辞职,离开公司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公司必须开具离职证明,并结算清工资。

三,如果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公司必须三倍的支付劳动者的经济损失与工资,并处罚金。

公司不仅要给你开离职证明,还要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无论是何种离职方式,被迫也好,主动也罢。只要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具有劳动关系,公司都要出具离职证明,这是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确实有裁员的权利,但前提是要符合裁员的情形,如果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重组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只有符合以上当中的任意一种情形,企业可以行使裁员的权利,但是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报劳动部门报备。

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根据你在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还可以要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PS:如果企业不符合以上情形,而是打着裁员的方式开除员工,那么就有可能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予2倍赔偿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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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赔偿责任,主要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能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等损失。

友情提醒:不管原公司有无社保,离职时都应该索取离职证明,以防新单位需要根据离职证明上的工作年限,来定年假、社保开户与否等等。

不一定要的。主要是怕新的单位要,新单位需要证明在以前那单位上过班\并且已经交接完毕,防止工作没交清而影响新单位的工作新单位要离职证明的目的是确定你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依据是:劳动法第99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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