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时效_劳动仲裁时效的解释?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9:48:14 人阅读
导读:您好,申请劳动仲裁一年的时效,是指从职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已接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之日)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加班是劳动者超出正常工作时间额外的...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一年的时效,是指从职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已接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之日)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加班是劳动者超出正常工作时间额外的工作时间,劳动者付出了劳动,主张加班费是自己的合法权利。

一、关于加班费是否属于工资范畴问题。

  •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条件下的工资。
  • 可见,加班费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属于工资的范畴。加班期间是劳动者付出了正常的劳动,加班费是支付劳动者劳动的价格。

二、关于加班费的仲裁时效适用特殊时效问题。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算起。拖欠劳动报酬的,可以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仲裁时效存在中断、中止问题。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寻求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的,发生中断,仲裁时效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仲裁可以终止。
  • 加班费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因此适用特殊时效。追索加班费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如果存在中止中断的,只要不超过仲裁时效,即可主张权利。

三、关于主张加班费举证责任问题。

  • 用人单位应当保存劳动者工资数额、姓名、签字、日期等信息,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对两年以内的工资发放情况有举证的责任。
  •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的事实举证。但是,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实施存在证据的,用人单位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
  • 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在仲裁时效内即可主张加班费的权利。实践中,劳动者的举证能力较弱。对于两年之外的加班事实及工资发放情况一般难以举证。所以,一般会支持两年。

关于工时制度、加班费标准等问题,限于篇幅和信息,不再作过多分析。若需要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者私信我。

一、从劳动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算,最迟需要在60日内结束。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只要仲裁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若劳动者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则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但若因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最终员工请求获得支持的,仲裁或诉讼期间,员工未提供劳动是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公司应按照员工正常上班向其支付劳动争议期间工资。

三、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京悦所袁康迪、夏烨)

有时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时效为1年。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