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方式_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3:42:29 人阅读
导读:1、问:购销合同中未对拖欠货款应支付利息做出规定,是不是就可以不予以支付呢?答:是的。2、问:如果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并支付期间利息。那这个起止时间应怎么计...

1、问:购销合同中未对拖欠货款应支付利息做出规定,是不是就可以不予以支付呢?答:是的。2、问:如果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并支付期间利息。那这个起止时间应怎么计算呢?答:从合同约定付款日的次日算起。一般来讲,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纠纷,如果合同约定不清,法院会参照违约金的有关条款执行。再说了,购销合同一般都注明违约条款的相关处理方法,支付利息的提法很少。

迟延履行利息,一般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有约定,从约定,但约定过高,法院会调整。未约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回答如下: 1、如果购销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包括拖欠货款支付利息),拖欠方可以不支付利息(因为没有支付利息的依据)。 2、如果诉讼到法院,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并支付期间利息,法院会调解或判决被告于某月某日付清所欠货款,逾期支付的按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计算利息。支付利息的起算时间有两种可能:一是购销合同期满之日,二是法院指定的某月某日付清货款之日。 3、计算利息的方法。设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年利率为6.10%: 500000*(6.10%/360*实际付清货款的日期与应付清货款的日期之间的天数) 假设“实际付清货款的日期与应付清货款的日期之间的天数”为38天,则: 500000*(6.10%/360*38)=3219.44元。 以上回答仅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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