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打工者本身经济压力就大,而且律师费对于打工者来说也不算低,那么在遇到劳动仲裁时到底要不要请律师呢?这个我们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比如深圳市,是支持劳动者最高5000元的律师费,并根据员工劳动仲裁请求和被支持的请求比例来折算的。因此,在深圳市,只要劳动仲裁证据充分,大部分员工还是愿意请律师的。如果所在的城市不支持律师费,那么就要慎重评估,并且继续往下看。
这两种律师的优缺点是什么呢?这里说说我的实际感受,如果得罪了谁或让谁不愉快,还请包涵。
一、免费援助律师。
顾名思义就是免费,是劳动部门为了帮助很难付的起律师费的员工而准备的。
优点:
1、不用说,第一个就是免费,员工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无需承担任何关于律师的费用。
2、援助律师是由劳动仲裁推介的,所以这些律师相对和劳动仲裁的人比较熟悉,很多事情相对比较好沟通(不过这也恰恰是他的缺点)
缺点:
1、部分援助律师水平不行,因为是免费的,所以安排的大多是刚入行没多久的律师,因此在应对稍微复杂一点的劳动争议,还是有欠缺。
2、免费援助律师可能会基于某种目的劝员工退步,与公司达成协商一致。劳动仲裁实际上是法院把劳动争议审理权的下放,以降低法院的工作压力。因此劳动仲裁的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调解,以此维护地方劳资关系的和谐。因此大部分情况下,都会建议在劳动仲裁的调解下,员工和公司达成一致,这就是代表了公司和员工要各退一步,员工拿到不到足额的补偿等,公司也少支出一些。因此免费援助律师虽然是站在员工的角度,但也起到劝员工让步的作用,因此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可能会用不利后果去引导员工往协商方面走。
3、个别援助律师非常不负责,甚至可以说是坏。有一个朋友用的援助律师,收完仲裁资料和证据后,这个朋友不问,这个律师绝对不会主动联系该员工,连仲裁结束败诉了,裁决书这些都是直接寄到援助律师那里,而且故意不给员工,并且频频暗示员工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找他(因为起诉就可以正常收费了)。但这个员工不愿意再找他了,所以这个援助律师就故意各种借口拖延,就是不给交过去的证据原件和裁决书原件,结果直接耽误了起诉的有效期。
二、律师事务所里的律师
不可否认,律所里的律师也分好坏和专业度。好坏就不说,这个看人。从专业度角度来说,有些律师在刑事案件、或商业合同案件上非常专业和厉害,但不代表在劳动争议上就专业厉害,大部分律师都有一个专业领域偏向,这是我们首先要了解的。那么这种律师的优缺点是什么呢?
优点:
1、因为是付费的,所以相对做事比较认真一点。因此在请之类律师时,一定要在合同里将条款约定的明确了。
2、律所里有专门针对劳动争议的律师,相对比较专业,能够对劳动争议案子作出比较准备的判断。
3、律所里的律师注重个人的战绩。如果接了案子,老是输的话,那么也影响他们在行业里的名声,不利于后期的发展,因此他们会竭力去朝着胜诉去做。
缺点:
1、贵!这个很多人都遇到过,而且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收费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举例,有的律师,咨询也收费,接案子另外收费,员工还没正式申请劳动仲裁,几千块就没了,而且不对仲裁结果负责,让很多员工望而生畏(当然,也可能这些律所认为这些案子标的太小赚不到多少钱);还有的律师,先收个两三千的基本费用,然后等胜诉后,按照获得的赔偿按比例支付尾款,如果败诉则不额外收钱,这种一般支付的比例会比较高,但这种给了员工胜诉的信心,而且员工的压力也小。但无论什么情况,这个收费额度标准都没有一个规范,一个劳动仲裁下来,有的人2000元也去接了,有的要七八千。
2、缺点还是贵!其他商业合同纠纷等涉及的金额比较大,而且当事人大多比较有钱,而劳动仲裁的当事人是员工,大多没有多少钱,所以对于高额的律师费望而却步。
一、如果劳动争议案件复杂的,一定要请律师。特别是证据模棱两、证据缺少、案件涉及的环节复杂,这种不是看几本劳动法的书就可以的。
二、如果案件基本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的,如果自己懂一点,那就不用请律师,可以自己出庭。比如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但有公司发放工资的记录、有公司缴纳社保记录,这种基本没什么大问题。
三、如果自己劳动仲裁请求多,涉及金额大的,建议也要请律师。因为涉及的请求多的时候,在庭审时自己容易忽略或遗漏关键点。
四、根据自己的费用预算来确定。如果预算不够,那只能网上多咨询,多学些,然后自己上。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在现实工作中,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双方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已签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不给一份劳动合同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者可到当地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要求用人单位给一份劳动合同(劳动者已签劳动合同签收表的除外)。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交给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更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领取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名确认已领取,实际未给劳动合同劳动者,一但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就处难于举证的境地,其合法权益极容易受侵害。
因此,劳动者在工作中,不要随便在自己切身利益的工资表、考勤记录表和空白劳动合同等上面签名。
劳动仲裁没有规定必须请律师,因此,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请的律师所花的费用自己承担。
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庭阶段,输赢都不需要付任何仲裁费。
当劳动仲裁案件上诉到法院阶段,就需要付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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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各地的标准不同,也与案件的标的,案件的复杂度,案件当事人经济情况等有关。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案件收费在三五千以上。如果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原则上,虽然从事诉讼有一定的专业性,但律师费属于当事人指出的间接费用,并非案件必要的诉讼费用,因此一般并不支持以劳动者为原告的工伤案件原告律师费由被告用人单位承担(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支持),但凡事并无绝对。
2008年11月1日,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八则首开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费转付之先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超过五千元。可惜的是该条例的适用范围有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第二十二条: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该条规定,针对用人单位经常采取拖延政策,将全部劳动仲裁、二审程序走完的情况,法院可以判决恶意的用人单位承担律师费。
法律也是社会关系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定争止纷是法律必然要做的事情。实践中,国家司法机关也将考虑到具体工伤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真实性,对于恶意拖延程序的用人单位判决承担律师费,以减少原告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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