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起诉时效期是多久_劳动法诉讼时效是几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2:32:49 人阅读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调解仲裁法》一方面修正了原《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所规定的六十日的仲裁时效,将仲裁时效确定为一年,另一方面也修正了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将原《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效起计点由“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修正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结论:在2008年5月1日之前申请仲裁,适用《劳动法》关于“六十日”的仲裁期限规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2008年5月1日之后申请仲裁,适用《劳动调解仲裁法》关于“一年”的仲裁期限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目的: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时间及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没签劳动合同法律诉讼有效期是一年。在法律实践中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两年,再申请劳动仲裁就过时效了。  根据劳动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主张从没签劳动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到到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当日或现在(工龄满一年,到工龄满一年的前日)。  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工龄满一年就相当于你和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的程序。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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