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房买卖注意事项_农村集体产权房能不能交易?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5:39:00 人阅读
导读:集体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没有太大的风险。集体产权证的房子对个人来说没有独立的产权,也不能使用集体的产权证去办理各种与产权相关的事,如抵押、贷款等。但是房产仍可以...

集体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没有太大的风险。集体产权证的房子对个人来说没有独立的产权,也不能使用集体的产权证去办理各种与产权相关的事,如抵押、贷款等。但是房产仍可以买卖,只是价格要低于独立产权房。集体产权证的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俗名叫“乡产权”,更多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区级政府咨询。

购买农村小产权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三)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

第一种就是农民的住宅房交易,有的城市居民喜欢农村传统的平房大院,前几年几万元就能买到,近两年随着征地的急速扩张,近郊区的平房大院动迁补助费标准很高,出现了大量卖房村民反悔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案件,如何发配动迁补偿费和买房款之间的巨额差价成了司法审判中的难题,国内的大部分法院还是确认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只是保护购房者的购房款及翻新改造和装修的费用,增值补偿部分还是归村民所有。

第二种就是各类农业园或者养老院的别墅,这类房屋一般成规模开发,如果这类房屋的买卖发生纠纷,例如,逾期交房或交房标准、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出现问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赔偿条款都不能得到支持,因为前提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其结果一般是退房退款。所以,此类房屋在尚未建成阶段风险很大,如果是购买已建成使用的,买房人对现状已经认可,发生争议的风险较小。

第三种就是集体土地上的楼房交易。集体土地上的楼房大多是解决农民集中上楼或动迁安置等名义立项建设时,超建形成的。有相当多的购房者持有房产执照和契税完税证明,使这类房屋的交易在表面上看上去已经得到政府的认可。实际上这部分房产执照是八十年代套印市政府红印印刷的类似于奖状式样的一种产权证,当时有一部分流失在乡村土地办公室,后来市政府已经公告停止使用这种奖状式产权证,但一部分违法建设的集体土地上的住宅购买人在九十年代仍然从售房企业或村委会获取了这类产权证,并且缴纳了契税。

第四种小产权房大多是二手房交易,少量是新建房屋,主要是没有办理征地手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不仅合同会被确认为无效,未来面临再次动迁补偿费标准较低的风险,由于购买时相对于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比较便宜,将来动迁时的补偿费标准相对低于同地段的商品房也是正常。

(四)小产权房能否转正

目前小产权房的情况比较复杂,不排除个别建设的小产权房屋因补足相关土地、规划等手续而取得城市房屋产权的情况,但该情况并不是普遍现象。因为目前开发建设这些小产权房的开发单位基本都是些“小家”,房屋建成销售后,开发单位得到销售款后,也都撤走了。而小产权房转正时,需要这些开发单位再掏钱来补办相关手续,而此时房屋已经销售完毕,小产权房即使转正了,开发单位也没有任何收益,所以绝大多数的开发单位不会为已经销售的小产权房补办转正手续。因此购房者不要认为“小产权房”将来都能转正,才决定购买小产权房。

农村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是有条件限制的,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应当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经过规划建设办批准建设及验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当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土地使用证、报建验收证明、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等资料。房管部门在受理农村村民要求办房产证的申请后。将会检查相关资料,并将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村集体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将给予登记发证。

从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来说,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房是不能对外出售,买了农村的房屋就美誉办法得到法律保护,一旦产生纠纷,买卖行为就会判定无效,购房者就只能要求退款,无法得到房屋,甚至可能连要求赔偿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论双方怎么写买卖协议都没办法回避,购房者始终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谢邀!

小产权房交易火爆的真正原因是交易价格较低,相对比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其不利后果太多,很容易发生纠纷,所以,购买小产权房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因外部原因而导致卖方恶意毁约(譬如:拆迁、房屋涨价)

2、防止卖方“一房二卖”

3、因产权有瑕疵而引发的纠纷(譬如:家庭析产而牵连出小产权房买卖纠纷等)

4、因离婚继承而引发的纠纷

5、因房屋质量而引发的纠纷


除了上述纠纷外,购买此类房产还需要注意房产具体位置、购房款支付、产权问题、房屋拆迁等情形进行约定,针对每种情况还需有相应的违约责任等,所以,购房人要购买小产权房时,还是咨询专业房产律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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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作为长期管理农房工作的笔者,特结合工作实际来回答这一问题。

若要购买农村私人的农房,目前应注意以下事项,才尽可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纠纷:

  1. 该农房具有合法而明晰的产权;
  2. 该农房产权人具有出售的真实意图;
  3. 购买人为农房所在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4. 购买人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
  5. 交易之前应先征得农房所在村社集体组织同意;
  6. 签订正式的农房转让交易协议或合同;
  7. 最好约定根据转让过户的时间进程支付房款,过户完毕后房款也支付完毕。

下面,就择其重点说说相关情况。

一、关于卖家的有关问题。

首先是合法、有正式产权的农房,不然不能进行产权过户。若是重在买与农房密不可分的宅基地,且买来后将进行改扩建的,可适当放宽,只要确实是卖家的农房也可。

其次卖家的确有出售的意图。若是一会儿卖一会儿又不卖,摇摆不定的,双方的买卖趁早结束,免得白费劲儿,白花功夫。

二、关于买家的资格问题。

农房不是想买就能买,买家至少要符合两个基本条件:

其一是农房所在村的农村户口人员,属于该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才有购买的资格,这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性质限制了的。

其二是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就是自己无农房,或现有农房的宅基地面积未达到当地规定。

三、关于农房买卖交易中的注意事项。

一要征求村社意见,若集体组织不同意,该农房买卖交易行为不合法,不能进行产权过户。

二要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就价格、付款方式、产权过户、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

三要做到款物两清,按约定的进程节点付房款,款清时产权过户办理完毕。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在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外来者如果购买了这类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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