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违法行为举例_民事违法行为举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7:06:08 人阅读
导读: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合法行为的一种。指的是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它主要包括意思通知行为、...

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合法行为的一种。指的是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它主要包括意思通知行为、观念通知行为和感情表示行为。下面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 比如某个无民事代理权之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后来相对人知道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这个时候相对人可以催告,请求被代理人对是否追认代理权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这个关系中,被代理人并没有直接作出意思表示,也就是说没有像规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样以一定作为形式把自己的意思表现出来,而只是因为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即1个月催告期限满后不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从而产生了使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此类行为虽然产生了与直接拒绝追认相同的法律后果,但由于不存在正常的民事法律行为那样的直接意思表示,因此被称为“准”民事行为。 在补充一个例子,比如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虐待被继承人的,将丧失继承权。但被继承人宽恕继承人的除外。在现实中,被继承人临终前作出宽恕继承人的表示,是一种情感的表现,并不直接针对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而言,但是这种表示却满足了恢复继承人继承权的法定条件——被继承人的宽恕,从而产生使本来失去继承权的继承人重新获得继承权的法律后果。

一. 刑事违法行为: 杀人, 抢劫, 盗窃等 刑事责任以限制人身自由为主,例如有期徒刑,严重可以剥夺生命。适用对象是严重危害社会、他人、国家安全的刑事犯罪分子,是公权力处罚力度最重的。

二. 行政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 无证经营, 打驾斗殴等 行政责任以罚款为主,同时也可以限制人身自由(最重行政责任)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力度小于刑事犯罪。

三. 民事违法行为: 医疗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等. 民事责任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出现不正当的妨害时(幅度较轻),施害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此责任较轻,我国采用“不告不理”原则,既不向司法机关起诉公权力不介入。

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比如欠钱不还,比如不按合同履行职责等

1、违背法律不同。 民事违法违背的法律为民法规定;刑事违法违背的法律为刑法;行政违法违背的是行政法规。 2、违法性质不同。 民事违法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严重违法且是一切违法行为中最为严重的一种;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3、包含范围不同。 民事违法包含违反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刑事违法在我国包含八类如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等;行政违法包含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内部行政违法与外部行政违法以及作为行政违法与不作为行政违法。 举例如刑事违法,2018年4月15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强因经济拮据,心生绑架勒索恶念。随即在互联网上勾连了姚某庆、李某等4名外省人员,组成绑架犯罪团伙。5月4日,嫌疑人张某强等对临汾乡宁县人孙某珍实施了绑架。 举例如民事违法,甲与乙签订购买二手房合同且支付给乙方定金以后,乙方因事后觉得出售的房价低了,不愿意履行合同。甲方将乙方诉讼至当地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违反民事法行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如欠钱不还;违反行政法律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如个人开店未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的。

买卖双方签合同之后。卖方收款却发放一半的货物。这是涉嫌违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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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一个违法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还是刑事违法行为,主要的是看违法行为的主体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还是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或者是触犯刑法行为的。简单来说,违法行为严重触犯刑法,可能受到刑事制裁的,就属于刑事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尚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所谓的民事违法行为,只能说违法法律规定,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需要进行赔偿或承担其他责任的行为。例如:在网上传某人绯闻或者隐私,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是民事违法行为,应当赔偿对方损失;如果在网上转播危害公共安全的谣言,造成公众恐慌的,但没有严重后果的,就是行政违法,会受到治安处罚;在网上传播企图颠覆政府国家的谣言,危害国家安全的,就构成刑事违法,要受到刑事制裁。

案例有:

1、朱某在工厂浴室捡到苏某的进口手表,先说第二天归还,后来又说自己把手表弄丢了。苏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朱某限期归还手表。

2、2006年1月19日凌晨4时许,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女教授欧阳洁跳楼身亡。欧阳洁生前曾与中山大学翻译学院副院长、翻译研究中心主任王东风签订一份翻译合作协议,由王东风所在的翻译研究中心为欧阳洁的3本管理学著作进行翻译。欧阳洁父母认为,女儿的死,和女儿与王东风的合同纠纷有间接关系。就这份翻译合同,欧阳洁的父亲欧阳周向天河法院起诉王东风违约,要求王东风支付违约金26万元。昨日,此案在天河法院开庭。王东风称:他严格执行了翻译合同,欧阳洁的死与他无关。

2006年3月8日,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欧阳洁与中山大学翻译学院副院长王东风以及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签订三方翻译合作协议,约定由王东风翻译欧阳洁的3本管理学著作(《决策管理――理论、方法、技巧与应用》、《国际管理挑战赛赛前必读》、《市场预测与决策分析方法》),3本书合计126万字。该协议内容十分简单,未就翻译质量作出具体约定。仅约定欧阳洁需要支付给王东风3笔费用,合计30万元。

欧阳周提出,虽然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3本书的翻译要达到什么水平,但王东风组织了一批学生翻译,导致翻译出的文稿质量不合格,被皮尔逊公司退回。

欧阳周认为,在合同没有具体约定翻译质量的情况下,应当参照行业标准。王东风所在的翻译研究中心只是一个研究机构,不是营利性机构,没有资质去为管理学专业著作进行翻译。"如果欧阳洁在这个问题上犯了错误,那么王东风作为专业人士犯了更大的错误。"在没有资质的前提下,王还组织没有翻译资格的学生对该书进行翻译,直接导致翻译质量不合格,书稿被退回。此后,欧阳洁为了让书稿达到出版标准,又出资让他人翻译书稿,给她经济上带来很大困扰,回老家借钱时曾在家人面前痛哭。

王东风的律师提出,翻译质量并无问题,而是欧阳洁一直都有资金问题的困扰,到译稿已经完成时欧阳洁都未能全额付款,至今仍有4万元未付,如果说违约也是欧阳洁违约。欧阳洁也知道不是由王东风本人翻译,有一批学生在翻译书稿。协议并未说明要由王东风本人翻译。

年过70的欧阳周和陶琪参加了长达3个小时的庭审。陶琪向记者表示,打这个官司并不是为了钱,而是要讨个公道。法庭建议双方调解,王东风的律师表示,如果要补偿愿意补偿1.5万元,对此,欧阳周表示,如果补偿数额太低他不会接受。

民事违法行为的构成条件主要有两条:

  1. 侵犯他人受到民事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
  2. 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违反民事法律的规定。民事违法行为分为违反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两大类,前者指合同当事人没有合法事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后者指合同以外的,非法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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