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保全与担保的异同_债的保全和债的担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8:53:40 人阅读
导读:保全,民法上有“财产保全”和“债的保全”,财产保全,是指在诉前或诉中,财产可能或正在被转移、损害,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也就是向法律申请保护措施。以保...

保全,民法上有“财产保全”和“债的保全”,财产保全,是指在诉前或诉中,财产可能或正在被转移、损害,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也就是向法律申请保护措施。以保证此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债的保全据《合同法》表现为两种,一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二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怠于行使的债权向法院申请代位行使其债权,也就是债务人没有按时收别人欠他的钱,债务人的债主可以申请收。撤销权就是撤销债务人为逃避债务恶意的财产转移,接受财产的人也知道其的目的。比如说债务人将自己财产无偿赠予,受赠方也知道他为逃避债务,或低价卖出自己财产,债权人都可申请撤销他的赠予或卖出的行为。

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债务人再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保证,是担保方式的一种。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偿还债务能力的可以作为保证人。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可以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保证负有连带责任。

你好,我是兰兰,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银行是怎样处理主债人与担保人的责任连带关系的?现在我来说说:

一、主债人的债务没有到期之前,银行不追究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只是关注保证人的担保能力变化情况。

二、主债人的债务到期时,主债人还款能力强,有充足的资金归还债务,按期归还,银行不追究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关注保证人的担保能力有无变化。

三、主债人债务到期前一个月,银行会发出通知,提示主债人债务将于什么时候到期,请备足资金,于几日前存入银行还款账户,按期还款。主债人债务到期不能按期归还,这时,银行会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先发出通知提示,你担保的主债人债务已到时,追究其担保人连带保证责任,如担保人在主债人的开户银行有存款账户,且存款账户有存款,银行会直接扣划归还主债人的逾期债务,如不能全部归还,银行会给予一定时间筹措资金,这时主债人和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相同,在给予的时间里,还是不能归还,银行会诉讼主债人要求归还逾期债务,同时会诉讼担保人要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归还其主债人逾期债务。例如:我经手的一起案例,甲公司和乙公司,甲公司是我们那里的知名企业,实力很强,乙公司当时经营情况不错,乙公司贷款时,甲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贷款400万元,担保时我行就告知甲公司担保风险,以及担保责任,甲公司愿意为乙公司出具保证,保证贷款到期后,乙公司经营出现状况,货款未及时回笼,贷款形成逾期,我们找到了保证人甲公司,要求行使保证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否则,我行会同时将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时诉讼法院,甲公司为了公司的社会影响,旅行了保证连带责任,直接帮乙公司归还了逾期贷款400万元。

总之,银行在主债人债务没有到期前,会关注主债人和保证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一旦主债人经营发生变化,银行会提示保证人知晓,如保证人在保证期限内,经营发生变化,银行会要求主债人增加担保人或担保物,保证银行债务安全。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债的保全和担保的含义1、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债 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 人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制度。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法律制度,叫做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 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称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2、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债的保全和担保的区别: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有代位权与撤销权两项。债权人的代 位权是为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设的,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应增加且能增加而因债务人的懈怠未增加的情形;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为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设的,适用于债务人不应减少而减少其责任财产的情形。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在现代各国法上,债的担保方式一般都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两类。人的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担保债的履行的担保方式。人的担保即保证担保,是由保证人以自己的信用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财物来作债权担保的担保方式。物的担保包括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权利移转型的物的担保和不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限定物权型的物的担保两种形态。

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

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有代位权与撤销权两项。

债权人的代 位权是为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设的,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应增加且能增加而因债务人的懈怠未增加的情形;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为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设的,适用于债务人不应减少而减少其责任财产的情形。

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在现代各国法上,债的担保方式一般都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两类。

人的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担保债的履行的担保方式。

人的担保即保证担保,是由保证人以自己的信用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

物的担保,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财物来作债权担保的担保方式。

物的担保包括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权利移转型的物的担保和不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限定物权型的物的担保两种形态。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