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有纠纷分公司法人换了_未经分公司法人同意总公司可以更换分公司法人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0:06:44 人阅读
导读:首先我要说明的是,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改了,不涉及赔偿员工的事。所以公司改名什么的你们员工不用管。唯一涉及到可能赔偿员工的事情就是公司搬迁了。不过也仅仅是可能,我...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改了,不涉及赔偿员工的事。所以公司改名什么的你们员工不用管。

唯一涉及到可能赔偿员工的事情就是公司搬迁了。不过也仅仅是可能,我并没有说一定。因为还要区分公司搬迁有多远的事。

就目前各地劳动部门规定的公司搬迁需要补偿员工的规定来看,都是规定公司搬迁到异地(包括公司所在地以外的本省其他地市或者外省市)才需要给员工不去的员工补偿的,而公司在市内搬迁一般都是不需要支付补偿给员工的。

所以,面对公司搬迁,员工能不能拿赔偿就看你们的公司是否为异地搬迁了。而这个你在问题里面没有说,所以只能由你自己来判定了。

以上都是比较通俗的说法。具体的法律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这里面相关的内容就是公司搬迁是否需要补偿的法理依据,你可以仔细研读。

总之,公司“改名换姓”这种事是不需要赔偿员工什么钱的,公司搬迁可能会涉及到员工赔偿的事宜。按照我提供的几个法律依据,就可以自己判定公司搬迁是否需要补偿了。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出现法律纠纷,总公司不可能置身事外。你们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合同上的约定并不能免除总公司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想撇清,可设子公司,总公司控股。

总公司法人把分公司合同章收回去了,分公司因为要继续开展业务签合同,又去刻了一个分公司合同专用章,这违法的。因为刻制公司或者分公司印章,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并且到工商局备案。

私自印章分公司负责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被分公司负责人安排去刻合同章的员工不会承担责任。

公司法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谓法人资格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法人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如果您说的是子公司,则可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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