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决犯有没有选举权_哪些人有选举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3:22:08 人阅读
导读: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主刑执行期间,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罪犯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可以享有选举权,但是被选举权等其他政治权利由于服...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主刑执行期间,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罪犯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可以享有选举权,但是被选举权等其他政治权利由于服刑的原因受到限制。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犯人有选举权。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根据《宪法》第3条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有三: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须年满18周岁,须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死刑犯是立即执行还是判处死刑也是有区别的,如果立即执行的死刑那就有无选举权的必要了,如果是死刑,但是因为表现良好缓期执行,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出狱后还是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服刑人员没有选举权的情况只有一种,即被法院判决剥夺政治权利。 服刑人员,只要没有被法院判决剥夺政治权利就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如果他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无论他是谁,都享有选举权,而且监狱还有义务为他们提供选举的条件,帮助他们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就享有这些基本权利。只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才不享有此项权利。

一般户口所在的社区会组织选举人大代表,例如县、乡人大代表。你可以问问社区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党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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