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免证事实_民事诉讼法,证人不出庭证言是否有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3:16:44 人阅读
导读:法院不采信不认定一般主要是以下四种情形:1.违法事实属于其他法律关系,法院无权管。民事诉讼法官只能处理民事法律关系下的事实,其他的行政、刑事法律关系不处理,因为...

法院不采信不认定一般主要是以下四种情形:

1.违法事实属于其他法律关系,法院无权管。民事诉讼法官只能处理民事法律关系下的事实,其他的行政、刑事法律关系不处理,因为法院不能干涉行政权或者其他的司法权。而且就算有违法事实,如果不影响法院对你这个案件的处理,法院当然也就不采信不认定。

2.违法事实超出诉讼请求对应的事实或者与案件无关。法院属于司法机关,特点就是“不告不理”,不单单是指受案的被动性,也包括审理的被动性,也就是法院只能审理你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该请求所依据的事实部分,超出诉讼请求之外的事实或者与案件无关的事实法院都不审理,更不会采信和认定。

3.违法事实虽然与案件有关,但是不影响对案件的处理。这种情况下,法官也不会就这个违法事实进行处理。

4.即使违法事实与案件有关系,影响案件结果,但如果你只提出了对方具有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但是没有充分、合法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法院也不会采信和认定。这里就涉及到“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提出这个请求或者抗辩、反驳,都要有充分、合法的证据证明。

一般情况下,出现上面的情况,法官都会向你释明(解释说明)的。

总的来说,一是民事诉讼只处理民事法律关系下的纠纷,不处理其他法律关系(第一种情形);二是只处理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无关的违法事实不处理(第二、三种情形);三是必须有充分、合法的证据支持(第四种情形)。

展开说一下为什么法院不处理其他法律关系下的违法事实?一个行为可能对应一个法律行为,或者多个法律行为,而不同的法律关系则对应不同的程序(民事、行政、刑事)。比如我在街上随便打了一个人构成轻微伤,那么我打人的行为就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下的侵权之债,可能引发民事说诉讼;同时又构成治安管理中的行政法律关系,可能引发对我的治安处罚。虽然同时引发两个法律关系,但是却是由不同的机关处理,民事诉讼是法院这个司法机关处理,对应的是司法权;治安处罚是公安局这个行政机关处理,对应的行政权。试想一下,我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对方打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是法官不能采信和认定我这个意见:因为虽然打人的违法事实与案件有关,但是只有违反民事法律的事实法官才能处理,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实法院无权管(归公安局管),而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与本案的结果没有关系。这种情况下,法官一般会告知我直接找公安局处理的。

总的来说,分权是当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一般情况下司法权、行政权各自独立,互不干涉,也会出现法院对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的情况。

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证人的证言须在法庭上接受案件当事人及法官的质证,以便核实和判断证言的真实性和证据效力。证人证言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证人不出庭,仅提供书面证言,无法接受法庭质证,则其书面证言的证明力会大大减弱。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指一定区域内大多数人都知道的事实。

众所周知的事实不必证明,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例。  我国《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了众所周知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在司法实践中,事实为人们所知道的范围是不同的。对众所周知范围的界定是该免证条款得以有效应用的前提。因为各国立法在理解上以及在实务中操作存在不同的标准,对“众所周知”的界定也存在以下三种标准:

①普遍性说,即社会上的一般成员其中包括法官,都应知悉的事实;

②相对性说,即认为本应为社会一般成员都能够知悉,但也不能排除其相对性;

③区域性说,即认为应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一般人所知悉

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认的案件事实,就属于免证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①文件解除扶贫是我们车牌照营远证②法院从财政局查出发票(备注说明)是我们营远证交易钱款。③法院盖章案卷里是造假发票,回背事实真向,判决书,违背宪法规定标准判决。壹仟多国库解除扶贫钱款被法院判为零,判决书沒有在正文书解实清楚回背案情不符合法律法规定判决。④案卷判决合法为什么回背事实,不用开庭审理判决,不用调查问卷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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