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需结清工资,拖欠工资违法。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老板分享为您解答: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立即支付应得报酬,当然,这是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是公司会在当月或下个月工资结算日给你结算,这个属于你与公司协商范畴,同意的话也可以,如果超出这个日期,你就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了。
据题意分析,您离职了巳与原公司脱离劳动关系了,老板当然不发工资了。但问题是"离职”有多种含义:a,如你被公司正常辞退了,那当然公司不但要付清你在职时的所有工资,还得按劳动法规定,凡你在公司任职每满一年赔偿一月的工资。
b,如你按劳动法规定提交辞职书3O天后,无论是老板批准与否,办好所有手续均可走人,公司前期所欠工资和当月工资理应结清予你,如老板不发,你可去公司所在地区劳动仲裁,讨回公道。
C,自说自话沒有任何理由和书面辞职报告,就随意离开企业,去其它公司处就职,那当然老板不发工资。
1、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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