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案件有诉讼时效_为什么有诉讼时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23:04:40 人阅读
导读:因为法院为也要考虑社会成本及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谢谢邀请。所谓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般的犯罪经过下列期限,相关机关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

因为法院为也要考虑社会成本及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谢谢邀请。

所谓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般的犯罪经过下列期限,相关机关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是,如果犯罪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另外,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所以,如果当年那个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侦查的,无论他逃20年还是30年,都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假如那个刑事案件没有立案侦查,相关机关则不再追诉。

看起来,你对刑法的追诉时效规定还是没有搞清楚。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超过上述期限,追诉时效即告终止,不再追诉。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时效制度不是故意放纵犯罪,而是贯彻“历史从宽、现行从严”刑事政策。

一般认为,刑法上的时效分为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我国刑法只规定了追诉时效,没有规定行刑时效。需要注意的是,超过追诉时效,仅仅是国家不能行使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但可能给予保安处分。例如,经过了追诉时效,也应当没收违禁品。

关于规定时效的根据,刑法理论上有多种学说,如,改善推测说、证据湮灭说、准受刑说、感情缓和说,尊重事实状态说。这些学说各具道理,也不一定相互矛盾,能够从一个方面论述了时效制度的根据。

我国刑法规定了追诉时效制度显然不是故意放纵犯罪,而是为了有效地实现刑法的目的,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我国的刑事政策一直贯彻“历史从宽、现行从严”,但是,“指标式”的专项行动,可能有违该政策,司法机关应当充分注意。总之,追诉时效制度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追诉现行犯罪,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安定,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以后即使认为必须追诉的,也不得追诉。为了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对去台人员作了特别的规定:

  • 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大陆犯有罪行的,根据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精神,对其当时所犯罪行,不再追诉。
  • 对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犯罪地地方人民政权建立前所犯罪行,不再追诉。
  • 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犯罪地地方人民政权建立前犯有罪行,并连续或继续到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后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凡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