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老赖限制措施_老赖欠钱不还,会受到哪些限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6:43:41 人阅读
导读:前两天去法院执行局,又碰到有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然后催着法官解除失信名单、不再限高。两个案子一个欠人家两万块钱,另一个更绝总共还差几百块钱没给!都在那儿...

前两天去法院执行局,又碰到有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然后催着法官解除失信名单、不再限高。两个案子一个欠人家两万块钱,另一个更绝总共还差几百块钱没给!都在那儿跟法官报怨:我也没说不给呀!怎么欠这么点儿钱就给我上黑名单了?弄得我出行都不方便!

话说现在法院执行时上黑名单还是比较利索的,毕竟主要是网上操作了。基本上执行立案后没多长时间,就给直接黑名单挂上了。我在法院执行局碰到过不少被执行人都是发现上了黑名单才知道被法院执行了。然后来主动履行了,目前黑名单已经算是法院执行的一件利器了。除了一部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被执行人外,想正常工作生活的人,对上黑名单还是非常在意的。


那么,一旦上了法院的黑名单怎么才能解除呢?

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当然是直接把法院判决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只要该给的钱都交到法院,法院就会撤销黑名单,当然走手续也需要时间,但一般几天之内从网上撤下来应该是没问题的!


除了把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外,一些标的额比较大案件,一时难以全部履行完毕的,也可以同申请人协商,达成相应的还款计划和履行方案。只要申请人同意和解协议,并同意可暂时撤销黑名单,法院也可视情况先中止执行并撤销黑名单。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老赖现在是香饽饽,那里有人那里就有老赖,他们绑架社会语论,绑架法律道德,在社会上形成了杀人不偿命,欠债不还钱的社会不良风气,给社会造成了极不稳定的国素。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参入了老赖队伍,他们交流赖帐经验,制造赖账理由,使几千年信誉及及可危,国家应该出手打击了。

一、老赖,是指债务人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

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务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文书确定义务,法院可以给予民事制裁、追究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1、法院可以依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例如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动车。

2、法院可以依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3、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给予民事制裁、司法拘留。

4、法院可以依刑事诉讼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

我是律师,愿意回答法律问题,请关注我的头像后,欢迎评论互动,请给我多点赞。

现行法律对欠款不还的处理,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法院判决并已经生效的胜诉判决,权利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法院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欠钱不还”,有可能会驳回债权人的请求,认定成自然债务,还或者不还,法院不再参与,起诉也可能驳回。

第三,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可以请求法院支持,在时效期内起诉要求偿还。

第四,对于有偿还能力拒不按照生效判决偿还的债务人,经强制执行程序,法院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如下措施(其它不常见的或者法院及其它机构只是口头上表示可以但是很少真正落实的方式,就不一一列举了):

1 冻结或者划拨债务人银行账户相应金额的存款。

2保全(查封冻结)债务人个人名下的房产或车辆等财产。

3加入黑名单。

4限制高铁、飞机、高档酒店的等高标准消费。

5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6涉嫌触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刑罚罪名,是犯罪行为。

仅供参考。

关于老赖,真的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武汉59岁的朱某是一名老赖,她在当地欠下2500多万的债务。去年她为了躲避法院追讨,彻底人间蒸发。直到今年7月中旬,法院接到举报电话,朱某一直藏身于深圳,逍遥自在地做生意,令人更惊讶的是,她竟然还换了一张脸。经过整容,年近六十的朱某看上去年轻似少女。目前因为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朱某已被警方刑拘。

先为打举报电话的勇士点个赞!疯狂打call call call!

一谈到老赖,大家都表示鄙视不已,故意赖账不还,行为非常恶劣!如果遇见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又或者是根本没钱可还,或是故意隐匿财产不还,那就苦了债权人了。

为了让老赖受到惩罚,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通知”里就强调:

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快速反应作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系统等,集中对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要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消费等措施;要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被执行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提起自诉的,应当及时受理并审判。

除此之外,针对老赖还有这些惩罚:

1、老赖的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老赖还可能祸及子女!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家长是老赖,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2、查封、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

不仅是银行账户,就连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也都在法院可执行的财产范围内。老赖一旦进了黑名单,这些账户都将被限制,同事网上购物、订房、买保险等都会受限。

3、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4、老赖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比如说,老赖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老赖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另外,如果老赖名下有大面积住房,申请执行人可以按照廉租房的标准,“以小换大”,只维持老赖生活必须即可;申请执行人也可按照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8年的房租,老赖的唯一住房也可被执行。

6、老赖的车辆上不了高速

老赖名下的车出行也将受到限制,进出高速路收费站将被暂扣。老赖们的车辆只要行驶上了高速,就将被现场扣留,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处理。

7、养老金可直接划扣

老赖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8、水陆空阻止老赖出行

除了私家车出行受限,拒不还款的老赖也买不了飞机票、不能买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坐不了高铁和动车一等座。

9、禁止老赖高消费

对于有财产拒不执行的老赖,让他们有钱也不能花,老赖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任性地消费;想买房子、装修房子也不允许;想去旅游、度假也不行;想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和贷款也很难通过审批。

10、限制老赖炒股、买房、出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限制老赖炒股、出境及购买不动产等。

11、鼠标一点就可网上冻结、划扣老赖财产

针对不执行还款的老赖,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可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

意味着执行法官只需要点击鼠标,老赖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金融机构的财产都能查到,并可以冻结、划扣!

12、老赖最高可判7年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都是对老赖的惩罚,上了失信黑名单,相信老赖的日子也好过不到哪里去!同时提醒一下债权人一定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对于拒不还钱的可持相关证据上诉,胜诉后如果老赖还赖,那就送他上黑名单!

不是不能,只是比较麻烦。

申请执行人想要法院拘留被执行人,这个难度很大!

一方面,法院其实并不想做这个事情。对于多数人来说,这就是工作。有财产,就执行。没有财产,那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当然,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这也可以做。毕竟都是系统上操作就行。另一方面,要找到被执行人。这个也是个难题。现实中多数被执行人处于电话不接或无法联系,人也不知道在哪里的情况。人都没有的这种情况,怎么拘留?所以法院有时候也很干脆,你去找到人再说。申请执行人怎么找人,恐怕也是难以落实。

所以现实中被拘留的被执行人还是少数。别说疫情期间,就是平时,法院都不太愿意抓老赖。那现在是疫情期间,那就更不可能。别说法院的司法拘留,就是治安拘留,甚至是刑事拘留,很多公安机关也并不是很想做。所以不是不能抓,只是比较麻烦。这么说吧,麻烦的事情肯定没人愿意做。疫情期间想要落实这个工作确实比较困难。法院不愿做,或者客观原因限制不好做,这个确实没有什么办法。当然,作为当事人的你可以提交申请,可以对法院的执行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提异议,可以进行信访申诉等等。当这些事情自己去做也是很折腾。

针对有能力还款而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应该更严重的惩罚是非常正确对。但是对于没有能力还款也要有同样的惩罚就不应该了,为了债权人的利益也应该让债务人去努力的工作,挣钱还债才是正确的方法,被公布了征信。就把挣钱还债给路给封闭了!不仅债务人难以生活和翻身、债权人收不回欠债也是一个财产损失!针对这样的现实中央又应该如何作出指导政策呢????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