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怎样向保险公司索赔_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2:06:02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发生交通事故伤者怎样理赔,肇事者一般来说应是车辆司机(可能有时也有例外),伤者是谁,我认为会有好多种情况,如:伤者可能是路人;伤者可能是相撞车辆的司机...

谢谢邀请:

发生交通事故伤者怎样理赔 ,肇事者一般来说应是车辆司机(可能有时也有例外),伤者是谁, 我认为会有好多种情况,如:伤者可能是路人;伤者可能是相撞车辆的司机或乘车者;伤者还有可能是顺程搭车的熟人或乘客;有时肇事司机也可能受伤成为伤者。所以要问事故中的伤者如何理赔应首先搞清伤者是谁,才便于谈如何理赔,就现在这个问题(不知伤者是谁)我只能粗略的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理赔,我认为理清事故责任在谁最重要,所以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应赶快报警,请交警尽快赶到记录下事故的现场,理清事故的责任,为事后伤者理赔提供依据,以便于根据事故有关人员所承担事故责任的大小来追述理赔,再者,伤者在治疗过程中一切与治疗事故伤有关的花费和误工一定要保存好证据(发票等),以便为今后理赔提供证据。如何理赔,我想事故处理方应会拿出理赔方案,一般情况下在事故处理方的协调下双方通过协商能得到圆满解决(事故双方多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些诚意),如协调不成就只能走司法程序。

谈这样的问题自己是门外汉,现只是谈谈自己的看法,如有不当请见谅。



有人会说:是你开车撞得我又不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找我干什么,我不会理会他们的,我只找你。。。

有人这样:你开车撞我了,你买的保险,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我!

还有这样的:保险公司赔我钱是应该的!它们保的车撞了我!但是开车的司机也得另外赔我钱,因为是他开的车?!保险是保险,司机是司机。。。

很有意思,有些人听他们一讲,哎呦,有道理!狗屁道理!!

1、保险公司不是侵权主体,但是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

2、保险公司的直接赔付相当于侵权人(当事司机)的赔偿。赔偿只能是补偿机制,不可能让受害人因此而得利,所以不需要司机另行再赔付一份!

3、只要事故发生了,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就存在赔偿义务,所以不用不理会保险公司,因为他们必须赔偿你,一起配合处理才是正道!

4、只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登记查勘后就会登记预估损失金额,保险公司也会拿出相应的备用金等待赔付。不结案对保险公司也有压力!而且目前保监会对各家保险公司都有结案率以及结案周期的考核!保险公司也希望案件尽快结案结束!

只是保险理赔涉及被保险人和三者受害人的理赔授权问题,有些事情是需要三方都认可的!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担当一个调解员的角色,毕竟赔出去的钱大部分都是保险公司出。。。

很多人也会担心,保险公司会不会在不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把我的理赔款赔付给对方?放心吧!保险公司受银保监会监督,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保险理赔制度!未经过三者允许或者未经过确认三者已得到赔偿,理赔款一般是不会赔付给被保险人的!

所以,事故还是需要心平气和的处理!



出车祸了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1、作为肇事司机,应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免得因报案不及时,而被保险公司作为不予理赔的理由。

2、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护理费发票、伙食补助费发票、营养费发票、亲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发票和鉴定费发票等,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

3、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对于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来说,无论是到交警部门或法院诉讼,对于受害人主张的赔偿额,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不能直接支付受害人的各种损失。如果没有保险公司的参与和认可,车主极有可能先行赔付了受害人的各种损失后,再向保险公司理赔,甚至走向法庭,耗时费力。

5、受害人出院后,应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书、CD、X光片、结帐单,并及时复印病历(加盖院章)。便于受害人及时保存证据,为调解、做伤残鉴定和诉讼做准备;而且,防止医院由于可能产生的医疗事故篡改病历。

6、受害人如需转院治疗,必须有原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否则,不得擅自转院;如需用药,受害人不得擅自购买其他医院或药店的药,除非原有医院同意,否则,在法庭上将得不到法官的支持,受害者只能自己掏腰包。

7、受害人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应仔细看主治医生开的出院诊断证明书。如受害人属于“老幼病残孕”型的,根据自己的病情和需要,要求医生在诊断证明上注明“加强营养、需要专人陪护”的医嘱,这样,为以后调解和诉讼中主张出院后的营养费和护理费奠定事实依据。

8、受害人如果伤势较重的,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委托国家司法部门公告在册的法医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如受害人需要长期护理依赖的,应做护理依赖鉴定;如果受害人所受到的伤残和自身的原发疾病可能有关的,应征求法医的意见,尽可能做因果关系鉴定。

9、受害人在起诉时,把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同时列为被告,可以避免由于单独起诉其中一方而导致相互推委现象,而且,被告多,支付赔偿款就会有保障。

首先看是什么样的交通事故,事故的大小,有无人员伤亡。如果是单方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给保险公司报案后,等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定损,后期理赔。如果是双方事故,责任比较明确的,损失较小的,流程一样。如果是双方事故,损失较大,而且责任不好认定的,保险公司报案加报警,等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准备材料,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理赔数额多少的与准备的材料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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