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拿的首付离婚怎么办_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离婚时要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6:21:14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这是一个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这个问题,有两种情形:第一中情形,父母付首付,婚后的房贷父母也继续支付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房子的产权是属于你个人的,离婚...

谢谢邀请!

这是一个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

这个问题,有两种情形:

第一中情形,父母付首付,婚后的房贷父母也继续支付的。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房子的产权是属于你个人的,离婚对方不能分割。

其依据在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情形,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二人付月供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二人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的产权归你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你的个人债务。

对于你们婚后付房贷所支付的款项和房屋在此期间的增值部分,由你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在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下,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

如果事先有书面协议,约定首付是赠与男方个人,那么儿子和儿媳离婚,婆婆出资部分儿媳没有权益。如果事先无书面赠与协议,属于婆婆对儿子和儿媳的共同赠与。婆婆不能收回。《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李洋孙菲结婚后买房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但房子的首付是李洋父母所出,他们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自己孩子有房住,这首付肯定是赠与自己孩子的,与李洋和谁结婚无关,我个人认为这个首付部分的房子份额归李洋所有,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二人所有。李洋父母还健在,他们不可能把自己的钱赠与一个和自己孩子离婚的人!他们可以拿着首付凭证,写个这钱赠与自己孩子的协议,要求这部分归自己孩子一人所有。

谢谢邀请。

题目给的信息太少了,还得落实一下两个信息。

第一,首付款是什么时候付的,是在孩子结婚登记日期之前付的还是之后付的?第二购房合同写的是孩子一人的名字还是两口子的名字?

假如上面写的是两口子的名字,无论婚前婚后买的,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都是平分。至于母亲的首付钱,如果证据能证明出来,则属于两口子欠母亲的钱。

如果购房合同上写着孩子一人的名字,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婚后无论是由谁偿还按揭贷款,这都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理论上来说,房子应该是购房合同一方的房子,但是夫妻共同还款的部分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实务操作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涉及到对增值部分评估,以后平分。

如果是婚后母亲付的首付款,即使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这个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房子。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是母亲垫付的首付款,这个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两口子进行分担。

题目给出的信息太少,所以上面我说的是好几种情形的假设,只是理论方面的结论,而实际中有涉及到证据问题,简单的来说,就是用证据能不能证明自己所提出来的主张。

房子的分割在离婚诉讼中比较麻烦,涉及房产的价值,房款的支付证据,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贷款的偿还等等一系列问题。涉及家事的诉讼,法院的做法是,能调解尽可能调解,调解不成,才下判决。

慎待婚姻,离婚需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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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黄山人,给儿子和儿媳新婚买房,首付50万,当时儿子给我打了欠条。如今买了快一年,房屋产权 登记在儿媳名下,现在双方离婚了。请问律师,我如何把首付款要回来?或者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

这个把首付款要回来是没问题的,首付款是他出的,他肯定要提供出首付款相关的证据。又加上他儿子打有欠条,那么他儿子跟媳妇离婚的时候就视为共同债务。

第二个问题要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这是不允许的。首付款不管是以赠与的形式还是以借贷的债务,房子办在儿媳妇的名下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房子怎么分割是由他们夫妻二人来决定,决定不了的可以到法院,由法院来裁决。

但这个房子不管如何是不会过户到他们名下的,当然他们如果私下协商,儿媳妇愿意把房子过户到公公的名下,他们怎么补偿这也是有可能的。

一般来说对于首付款,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视为父母对自己这一方孩子的赠与。现在有欠条的情况下作为他们共同的债务,一般来说谁要这个房子,这个房子过户到谁的名下,谁来还这个钱。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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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您好!

题主恰恰有个最重要的因素未提及:登记情况。这是决定后续如何分配的关键因素

这里分成三种情况:

  • 如果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不会涉及到子女离婚而产生的房产分割问题。
  • 如果个人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涉及到离婚,房产不分割;但是婚后偿还的贷款是否分割,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如果个人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涉及到离婚的话,就要对房产进行分割。

第一种情况这里不谈——本身房子跟题主就没关系。重点就后两种情况说明一下:

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



这种情况,没什么争议——房产属于个人,与配偶无关。如果面临婚变,房产本身不分割

但是,贷款是否分割,就要区分情况了。

题主提到:“由父母还贷”。字面理解就是:还贷的钱,也是父母给出的。既然钱也是父母出的,怎么还会面临分割?——关键要看,这笔钱是怎么给的。

从贷款人角度,不会是父母,只能是房产登记人。所以,正常的方式应当是:父母把钱给到孩子,孩子每个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问题就来了——父母是怎么把钱给孩子的?

无问题的做法是:

  • 孩子还贷的账户是个专用账户,最好不要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
  • 父母将钱打到这个专用账户上、并且注明是用于孩子偿还房贷。

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贷款的来源、用途非常清楚,挑不出什么毛病。

容易产生麻烦的地方在于:父母给钱是一笔“糊涂账”,跟孩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工资卡)混起来,而且父母打钱的时候也没有任何指向性说明。这时候万一闹起离婚,就会存在争议的可能:

  • 这笔钱是父母给的“零花钱”(因为没有说明这笔钱用途)
  • 这笔钱没用来偿还贷款,用到别处了(与婚后财产混同)

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

如果当初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视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财产——相当于一方父母赠与给了另一方。

只不过在面临婚姻问题导致房产分割的时候,更加倾向于实际出资方而已。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年轻人结婚,会对个人购房加不加对方名字产生纠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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