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危害国家的行为_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20:46:46 人阅读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 第二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章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依据《安全法》对国家安全的定义,侵犯和违反此规定的既是犯罪行为!执法机关会依法定罪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年12月6日),其中以危害国家秘密的安全作为主罪名的,有九个罪名: (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2)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3)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5)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6)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7)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8)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9)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另外,《刑法》中主罪名不针对危害国家秘密的行为,但将危害国家秘密的安全作为量刑情节或特殊犯罪行为方式的涉及到两个条款:一是叛逃罪《刑法》第109条,规定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叛逃罪的要从重处罚;二是利用计算机窃取国家秘密或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87条)。

根据《中华民人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公民和组织给予保护,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 教育 ,动员、组织本单位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3、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秘密;

6、任何公民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任何公民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

危害国家安全的五种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⑴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⑵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⑶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⑷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⑸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⑹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概念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同特征的概括。各种具体罪名则各有其具体构成要件和特征,分别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一章中的12个条文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是中国刑法中规定的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因此,刑法分则在第一章就对危害国家安全罪进行了规定。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严惩杀人、抢劫、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建议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教育本单位人员维护国家安全,动员和组织本单位人员预防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公民和组织应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的条件或其他协助。

3、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的公民,应直接或通过其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



4、公民和有关组织在调查,了解危害国家安全和收集有关证据的情况时,应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保持国家安全工作的秘密。

6、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的文件,材料和其他物品。

7、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非法拥有或使用特殊的间谍设备,例如窃听或窃取照片。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  (3)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向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及时报告;  (4)遇调查,公民有如实提供情况的义务;  (5)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6)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等。

首先是支持

疫情当前,部分村镇采取了断路等特殊手段,强制封村。强硬的方法有效的控制了疫情时传播,为全国带了个好头。

虽然起到了阻断疫情的作用,但也带来一些弊端。有些地方卡点工作人员态度强硬一刀切,给群众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如就医、购置生活用品、突发紧急抢险抢救。各卡点应科学有序、依法依规,确保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运输车辆、救护车等应急处置车辆不受阻、能通行,保障物资和人员基本通行需求。应借鉴一些好的卡点发放“通行证”"路条”的方法,既起到防疫防控又保证公路畅通。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