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带走自己的资料_离职后可以拿回自己上交的个人资料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4:19:08 人阅读
导读:题主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首先,明确一点,法律上绝对不允许因为公司扣发工资而让员工带走自己的工作成果和资料!切忌,一定不要犯糊涂,不但工资没着落,很有可能你...

题主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明确一点,法律上绝对不允许因为公司扣发工资而让员工带走自己的工作成果和资料!切忌,一定不要犯糊涂,不但工资没着落,很有可能你还要赔本,在严重点有牢狱之灾也不为过!

公司拖欠或者扣押工资,这件事需要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什么是合法渠道呢?官方认可并且有明确解决办法的方法,一般而言写在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的都算。就公司压工资这件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有相关条款进行解决,完全不需要通过这样带有报复性的方式去解决!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一样要掏钱

已经到了扣工作资料的地步,相信完全可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只要有劳动关系建立,我们就受法律保护。果断地拿着证据找仲裁,或者直接民事诉讼走一波,合情合理,按流程办事!

劳动者在刚期间所获得的研究结果和资料归公司所有,公司付相应报酬。公司扣钱是民事责任,但是你偷拿资料带回去扣着属于刑事责任。

我想应该没有说错,出于报复心理偷偷拿回原本应该交给用人单位的资料,这样的行为属于盗窃或者说职务侵占吧。如果让公司给你一算价值,估计完全够得上量刑了。但是对于公司而言,拖欠或者扣发工资最多是个管理不规范,罚点钱或者勒令改正就了事了。所以,绝不能拿回资料做筹码讨要薪水。

总之,在职场混不容易,四处陷阱到处坑,不盲从不冲动,合理讨薪!

这个要看什么资料了?比如公司花钱给你去培训安全知识,得了一个安全上岗合格证,公司一般不会给你拿走的,因为公司安年检要用到,你拿走了公司年检就通不过,这种证一般是政府组织安排学习的,几年才才培训一次,通一考试,给了你公司就没法运营了。

需要重新应聘,需要按照入职程序,即求职、面试、审核、培训、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 但是由于当事人是原来的员工,对于之前在单位的表现和情况,单位有一定的了解和记录,所以再次选择原单位,单位通常会了解当事人原来离职是何原因,本人之前的表现,个人技术和对单位的奉献或者态度,以及为什么要重新入职等等,通过认真的审核和评估,从而确定是否再次接纳当事人。而单位这样做,无论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因此,当事人离职后,如果要回原单位入职,首先要确认自己的求职条件和目的,将自己合理的理由、工作态度、内心想法等等,坦诚地与单位招聘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必要时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料,如情况说明、资格证书、未来工作思路或者计划,以增加重新入职的成功率。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这个是不行的,你在公司上班过,那你的个人资料公司就是要存档的,不是说你走了,那你的档案资料都给你带走的,涉及存档问题,一般难要回。离职后劳动合同是否要拿走1、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当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两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并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盖上公司的公章,劳动者本人也要签字确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3、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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