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职手续当天算工资吗_离职日期是工作的最后一天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4:38:31 人阅读
导读:办理离职手续当天,如果单位还是需要支付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的工资的,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不再是单位的员工,那么就没有工资了。没有办理入职手续,是谁的原因?如...

办理离职手续当天,如果单位还是需要支付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的工资的,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不再是单位的员工,那么就没有工资了。

没有办理入职手续,是谁的原因? 如果是你的原因(一般不会是员工原因,没上班前大把时间可以办理入职手续),那么你的工资(包括提成)会迟发,但是不能少。 劳动合同也需要在一个月内签订,否则第二个月开始双倍支付员工。 你入职一个多月了,应该为你办理社保,没有办理你可以立即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并要求赔偿。 如果入职手续和劳动合同对方没有书面通知催你办理的话,那就应该单位承担责任。 所以你不用担心你的工资和提成。你还可以要求赔偿。所以按照这个思路和单位协商解决你的工资和提成,赔偿就没必要打官司了,你也不在乎这些。毕竟是你要辞职嘛。

员工工资应当在离职日结清(少部分地区规定可在离职日后的合理期限内结清,记忆中河北规定是三天),在离职时双方就工资结清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辞职批准后不是当天结算完全部工资,而是在所有离职手续办完后,解除劳动的时候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严格来说不是,最后一个工作日应当在离职日之前。但是实际操作中,大多数单位允许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办理离职手续,当天工资也算。

解除劳动合同的当日是否有工资取决于劳动者当日是否打考勤,如果打了考勤,通常是有工资的,如果没有打考勤,劳动者只是当日办理离职手续的,部分用人单位不会给劳动者计算工资。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通常在离职单上会有一栏是确认劳动者的考勤天数或者工时。

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取决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职场中,员工入职、离职和签订劳动合同等,都是有劳动法以及与劳动法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也有企业在不违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且适用于本公司实际情况的约定俗成的规矩和制度。我们这种规矩和制度也是企业对于职场规律的创新和发展,我们队有企业文化的这种性质。

员工离职是否应当立即结清工资,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和职场约定俗成的规矩,有以下两种适用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企业主动辞退员工时必须足额支付员工未支付工资和辞退补偿金等有关辞退工资。

法律条文是这样规定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般辞退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的不同来计算补偿的资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你在该单位工作了2年那么你应该能得到两个月的工资,在该单位工作3年那么你能得到3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如果再改单位工作满了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还是按照一年计算四舍五入。如果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说,如果是企业单方面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没有违反双方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也就是说企业违背了劳动法原则,而雇佣员工属于无过错方。那么就得严格按照劳动法标准,足额支付劳动者在职工资和被辞退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在职工资应在辞职月或者企业发工资时间支付劳动者在职工资。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满足要求才可以在工资发放时间领到在职工作。

  •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达成共识;
  • 2、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请求辞职;
  • 3、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请求辞职。

如果符合这三个条件,且员工和企业都没有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在企业发工资的时候,就应该将该员工在职公司打到该员工银行账户。

如果企业拒绝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1、必须尽最大可能收集企业违反劳动法、不履行劳动合同和不支付工资的证据

一般很多员工都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即使在企业受到不公平待遇也是忍气吞声,不会诉诸于法律,就缺乏流程企业违法证据得习惯。


2、劳动者可以到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和维护自己的权益。种方式比较灵活,但是由于各地执法力度不一,存在偏差。


3、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诉诸法律途径解决。其本质来说就是打劳动官司。

如果企业拖欠工资,就可以请求经济补偿。如果企业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请求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企业未缴纳五险一金,可以请求企业足额缴纳员工在公司时间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或者赔偿金。

仅供参考,希望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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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临时工还处在试用期的话,那么需要三天到时间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如果临时工是什么合同都没有签订的,就可以随时离开了,不用受到公司的约束。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要离职的,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这三十天内对离职劳动者的工作进行交接。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要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现实生活中,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

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临时工提出辞职三天以后就可以离职了。

2、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已过的临时工辞职。过了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提出辞职三十天以后才可以离职。

3、没有签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时不受约束,可以随时辞职并且当场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的法律上没有临时工这一概念,所以只要临时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临时工在离职时就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临时工辞职时还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当天就可以离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员工离职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

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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