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转贷罪判决书_单位犯高利转贷罪怎么判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6:52:43 人阅读
导读:一、高利转贷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自然人犯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

一、高利转贷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自然人犯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犯高利转贷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上,本罪作为贷款犯罪之一,区别于贷款诈骗的一大特征就在于:后者是对这笔贷款所有权的侵犯,因为行为人是有占有贷款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前者是对贷款使用权的侵犯,行为人编造虚假贷款项目申请贷款,只是为了高利转贷以赚取高额利息差,并未有侵吞贷款不还的主观意图,因此该罪本质上是对贷款使用、收益等权益的侵犯 .笔者认为,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表层上,该罪侵犯的是银行贷款的使用权;深层上,由于贷款得不到合理使用,国家不能清楚资金的准确流向,从而使资金失去必要的监管,扰乱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


2、客观方面,本罪要求行为人有两个行为:套取行为和转贷行为。具体而言,就是行为人采取虚构贷款项目等手段,套得银行的贷款再转而贷给他人,从中赚取利息差。构成该罪就应当有以上两个行为,仅有套取行为是不能构成本罪的。此外,行为人套取的对象仅包括银行的信贷资金,民间借贷并未纳入刑法所规制的范围。并且行为人的转贷不是一般的转贷,而是高利转贷。掌握上述几点,对于准确适用该罪非常重要。


3、主体上,本罪既可以由个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但是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两者有所不同,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起刑点不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人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在五万元以上,单位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在十万元以上;二是对于单位犯罪中个人的刑事责任,刑法做了有别于个人犯罪中个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管单位违法所得数额是较大还是巨大,都是按个人犯罪中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刑事责任论处。


4、主观方面,本罪只限于直接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明知转贷给他人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但是不要求对具体的危害结果有明确认识。而且本罪还要求行为人有目的,即转贷牟利的目的,行为人套取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转贷并从中牟利。


高利转贷是对我国金融秩序的严重破坏,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一般人的构成犯罪,要求高利转贷的违法数额需要达到较大的标准,个人的较大标准是在50000元以上,但如果是单位的话则违法所得较大数额的标准是在200000元以上,不然的话不能以高利转贷罪论处。

一、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作为银行专家,我给大家讲一些实务操作的关键问题:

1.这个问题中的焦点就是认定为自有资金?如果是自有资金,合同就被承认;如果不是自有资金,是从金融机构套用的资金,那合同就不被承认。怎么判定是否是自有资金呢?

2.这就有一个逻辑的先后问题。如果金融机构放款给你,进入账户后,你马上借款给他人。那法院是100%都不承认你是有自有资金的。如果这个账户里混杂了你的收入,支出,还有余额,然后来来往往,过几天,那么法院有可能会认同。

3.还有一个关键就是转贷的合同,你的利率有多高?如果在36%之内,法院基本上不认可你是高利贷。如果超出,法院一定认你是高利贷。所以这就构成了主观的故意和客观的违法。

4.在认定无效后,怎么办?那法院会撤销你的原借贷合同,要求借款方返回你的本金。至于利息部分,很对不起,合同都无效了,也没有什么所谓的利息支出,最多最多法院会支持同期贷款利率成本。

5.建议不要去套用银行信贷资金,去进行高利放贷,那个风险非常非常之大。你本身只赚了一个利差,但有可能损失了本金,然后你的家庭财务情况有可能一下发生重大逆转。

这世界上偷机者终将被人偷机。我们还是要敬畏因果的报应。




谢谢悟空邀请,愿回答能解你心中疑惑。

观点:本金能够要回;利息若已付,超过36%的可通过诉讼追回;利息若未付,超过24%的可以不再支付。

依据:①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①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②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③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出借人有以上行为的,即构成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决后,资金将依法追回。②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息实行“两限三区”原则:以年利率24%和36%为两限制:24%以下的利息都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部分看作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给了的要返还。

总结:综上所述,按照法律的规定,高利转贷后,无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资金均要被追回。对于利息,支付超过36%的,可以诉讼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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