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辞退有赔偿吗_合同到期了会有补偿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0:52:58 人阅读
导读:一般情况下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首先,合同到期后,单位不跟你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低于原来的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首先,合同到期后,单位不跟你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低于原来的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了加班费、津贴、补贴等。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前或者到期时你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视为劳动合同终止,单位无需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因为你8年前已经转为劳务派遣工,所以,你的人事关系是在劳务派遣公司的,即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经济补偿金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

劳动合同逾期,即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都没有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如果在劳动合同逾期后,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了,他能否获得补偿?没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工资等。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能获得什么补偿?1、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和纪律被无理由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额度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  第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第二,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年;  第三,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份的平均工资。  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时间,即为该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工作是否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呢?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之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持续有效,也不等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而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扩展资料:相关条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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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给您明确一个概念,合同期满就不叫解除合同了;只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才叫做解除,解除合同可以由一方提起,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但单方提起都是有风险的,需要注意,尤其是企业的单方提起,基本上都有一些风险。

劳动法中有多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以不恰当的理由通知员工,解除合同;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各种非法定理由。

2.企业认为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又能证明员工不胜任的,经过转岗或者培训,仍然不能胜任的。解除合同是可以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生病过了医疗期仍然无法参加工作的,也不能由企业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合同期满,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员工要求续签合同,而企业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知道以上您符合那种情况。

如果仅仅是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了,你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相信大家都知道吧,满一年一个月。

另外还需要说一点,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的话,不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希望以上对你有点帮助。

作者:史泽华,资深人力资源总监,擅长劳动法律法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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