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利贷家人有义务还吗_子女借高利贷父母有义务还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3:31:07 人阅读
导读:找工父亲就行了,不过要是他有财产,财产得还给人家。要是高利贷违法了,可以只还本金就行民间借贷约定利息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并不是约定的所有利息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找工父亲就行了,不过要是他有财产,财产得还给人家。要是高利贷违法了,可以只还本金就行

民间借贷约定利息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并不是约定的所有利息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向私人借高利贷,约定的利息超过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是职业放贷人,约定的借款合同无效。

高利贷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了年利率36%的,就属于高利借贷。超过年利率36%的那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即使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其支付超过年利率36%的那部分利息,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高额利息的,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高利贷利息=借款数额*利率*期限。举个例子:月利5分的高利贷,借款金额20万元,一个月的利息就有200000*5%*1=10000元。

职业放贷合同无效

正常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与以放贷为职业的出借人订立借款合同无效。出借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提供借款服务,以赚取高额的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和经营目的,属于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其订立的借款合同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职业放贷行为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严重的话,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结语:向私人借高利贷,超过年利率36%的那部分利息可以不还,未超过的部分仍然需要偿还,未超过年利率36%的那部分金额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出借人是职业借贷人的,约定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是为了缓解日常生活、生产的急需,不管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应该诚实守信,遵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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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所以打官司你是不能要求对方的子女还钱的。

不过如果子女自愿偿还的话是可以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父亲离世后如果有遗产留给继承人的,你方作为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继承人从继承的财产中偿还欠款,但是以不超过所有遗产为限。

没有义务偿还。

民间借贷属于公民的个人民事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自己承担自己所做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父母无需承担责任。

为什么不行?行又咋的?不行又咋的?

从题主的解释来看,儿子借的高利贷肯定与父母无关,那你既然敢借、敢用,就该有这个心理准备去还,而不该瞄上了父母的存款,因为他们把你养大了,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了。

我的一个中专同学,他儿子也是这样的事。开头外面欠过三万五万,父母帮着还上了;又欠了几十万,父母卖了一套房,帮着还上了;最后这次,借了五十万的高利贷,儿子给债主说动员他爹卖仅剩的一套住房还债。

我们这时都和同学说:不能这样了,卖了房子你住哪?

于是帮他找了个律师质询。人家律师问明情况后说: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儿子结婚成家了,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你又事前不知、也没用过他的钱,也没和他合伙办工厂、开商店,那就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举这个实例,是想和题主说,你父母有存款和你一毛钱关系也没有,你只要不是把借的钱给他了,他们就没有义务替你还款。所以他们这么做不但行,而且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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