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能不能继承宅基_户口迁出几十年,有权继承父母宅基地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3:05:51 人阅读
导读: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这是因为宅基地,承包地确权后,在近40年时间里不准改变,不准调整,不准收回,这是属于你们家的使用权,你完全有权力继承它们。而且承包土地中也有你...

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这是因为宅基地,承包地确权后,在近40年时间里不准改变,不准调整,不准收回,这是属于你们家的使用权,你完全有权力继承它们。

而且承包土地中也有你的一人份。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户只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但是,一般而言,宅基地上都建有房屋,而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是私人财产。我国继承法也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属于遗产,可以继承。

不管户口在不在本村,对房屋都依法享有继承权。

继承人继承房屋后,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可以继续占用宅基地,村集体不得收回。

而且,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可以将两项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

现在,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合二为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不过,过户登记时,在登记簿和证书附记栏要注明:该权利人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因为户口已经迁出几十年,在登记簿和证书附件栏还需同时注明:继承所得,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继承农村房屋后,一般不允许重建,但为了防止房屋倒塌,可以进行修缮。只要房屋不倒塌,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不丧失,宅基地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就说这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END ——

农村房地产问题,来找“土砖家”。

不可以继承。继承,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农民对宅基地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与女儿的户口是否迁出没有关系)《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今天就把户口迁到城市后,农村父母 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还能继承吗?做出以下回答。

最近,很多本来为子女好将他们的户口迁往城市的人都关注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子女把户口迁出城市,那上一代的土地和宅基地他们还可以继承吗?很多人表示,你都把儿女的户口迁到城市去了,怎么还想着农村的宅基地呢?

城市的居民个月可以拿到固定的工资,退休后还能拿到养老金,这一切都让很多农村人羡慕不已,纷纷想要成为城市居民,享受城市中丰富的资源,而想要成为城市居民只有将户口迁到城市才可以,于是就有很多农村人或是动用关系,或是花钱送礼将自己的户口迁到城市,过上了城市居民令人艳羡的生活。

近几年,国家又开始注重农村的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扶持农村的发展,给农民相关的补贴,还进行了相关基础设施的修建,农村一时间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气象,农民的生活质量也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农村的生活更为舒适安逸。于是很多农民就想那自己的子女能不能回到农村继承自家的宅基地,这样一来不就也可以住在农村了吗

依据《土地法》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转非后,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口公民无权继承土地承包权及宅基地使用权。

事实上,户口迁往城市的子女是不能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的土地资源,子女的户口迁出了农村就不再是农村人,自然就没有资格继承这份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并且,子女不可以私自翻建宅基地上的建筑,换句话就是说,一旦宅基地上的建筑倒塌或是受自然灾害毁坏,村集体有权利将这块宅基地收回。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