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权都受到除斥期间的限制_什么是请求权除斥期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02:33:46 人阅读
导读:和请求权相对应的是诉讼时效;和形成权对应的才是除斥期间。简单来说,可撤销合同当受到除斥期间限制时,法院一般是不予受理的,因为只有到除斥期限过后才能撤销合同。此时...

和请求权相对应的是诉讼时效; 和形成权对应的才是除斥期间。

简单来说,可撤销合同当受到除斥期间限制时,法院一般是不予受理的,因为只有到除斥期限过后才能撤销合同。此时当事人主张诉讼才能得到法律支持。

  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所规定的存续期间。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主要为形成权,如撤销权、追认权等。形成权将会根据一方的意志而发生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效果,期限的限制对他人的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都有一定的关联。因此,法律一般以除斥期间对之加以限制,从而使其在较短的时间内消灭该形成权。法律设立的除斥期间的价值就在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如撤销权的存续期间为1年,可以督促权利人行使该权利,

  超过该期限权利将会丧失。与诉讼时效不同的是,除斥期间届满以后,法院可以主动依职权来确定该期间届满的效果。除斥期间的法律效果的产生不需要当事人主张。除形成权之外,还有一些民事特别法上的权利,也规定了相应的除斥期间,比如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以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此处所规定的5年不变期间,也属于除斥期间。再如《担保法》规定的6个月的保证期间,一般认为该期限为除斥期间。还有《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在作者死后50年后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些关于时间的规定都属于民法上的除斥期间,也就是说,上述权利如不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该权利将自动消灭。

  这里所称的权利行使的除斥期间,是有条件的除斥期间,并不是解除权消灭的绝对期间。例如,相对方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1年内催告,如在第11个月催告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行使的期限向后再推3个月,成为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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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

除斥期间的作用在于:时间经过,权利消灭。诉讼时效的作用在于:时间经过,抗辩权发生,权利不再享有以公权力为保障的强制执行效力。所以,除斥期间对权利的规制明显更严格。

形成权依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改变,与需要相对人配合的请求权相比,其过于霸道,效力太强。

所以,形成权应当以更严格的除斥期间来规制。

除斥期间指民法对形成权行使的时间限制,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其与诉讼时效存在相似之处,但又有根本的不同,必须严格区别两者的界限.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尚有不少缺陷,有待完善.

特点:1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则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必须会有除斥期间的限制啊,任何权利都是有时限的,要不没法保证诉讼的进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而这里的除斥期间主要来限定撤销权,但是在司法考试当中撤销权是否属于形成权有待商榷,近两年的司法考试撤销权都不属于形成权了,因为撤销权的行使一般需要法院来支持,所以并非由当事人一方就能决定的。

除斥期间出个别的都为一年,以确保不会滥用形成权。至于形成权的行使总是有约定这句任何人行使形成权都要做出一定的行为,而形成权的前提必然是当事人之间有一定的约定或者权利义务关系,例如选择之债里的选择权,双方肯定之前会有一个约定或者权利义务关系来促使形成权的产生。所以你如果是为了司法考试的话,你可以把形成权理解成一个有前提的权利。不得附条件或期限是指甲如有行使形成权的权利,乙是相对人的话,乙不得对甲的形成权设定条件或者期限。哇塞,打了这么多,你不给我分么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如下:

1,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 除斥期间针对的是“形成权”。

2, 诉讼时效经过后,请求权依然存在。但是相应的对方取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除斥期间经过后形成权消灭。

3,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存在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况,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拓展资料

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但这个民事权利不归于消灭。诉讼时效在诉讼上的体现是指一个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一旦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就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公力救济,即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上,债权人的胜诉权消灭了,但是实体权仍存在,如果债务人愿意履行,债权人是有权受领给付的。除斥期间针对的是形成权,指的是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典型为撤销权。一旦过期,这个权利就消灭了。如合同撤销权为一年,过期这个权利就消灭了。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比如欠钱,诉讼时效届满就是丧失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但这个债权还是存在的。但是除斥期间就意味着这个债权都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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