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是什么?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如果想辞退的话,必须有法定的理由。
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公司可以把员工辞退,而且这属于合法辞退,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但是如果公司是随便给员工辞退了,有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这种情况,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这个赔偿金值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具体这一个月的工资怎么算?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员工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一般指的是应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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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讲工资时,应该都是指的税前工资。个税由于今年采取了累计算法,税后工资每月都在变动,无法承诺具体数字。
一般在私企来说,同事间不太喜欢问工资多少。有的人也不愿意对别人说自己工资多少,如果有人问了,只是含糊不清的说说。毕竟老板对待员工的厚薄是不一样的,说工资给的多的人,怕别人议论、嫉妒。说工资给的少的人,又怕别人议论、瞧不起自己。所以,都是能含糊回答的就含含糊糊了。
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一般都没这种情况,他们的工资是按照工龄来算的,每个人都知道谁开多少工资。
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私企的员工,说的工资基本上都是税后工资,也就是到手的工资。只有招聘单位,在招聘信息里描述的工资,才是税前工资。招聘单位喜欢用税前工资来忽悠人,实际到手里的工资并没有那么理想了。
还有,就是有些高调的人,在外人问起工资时,喜欢说税前工资,这样就会显得他工资高,会有一种优越感似的,其实,还是自己在骗自己而已。
山海同欢祝所有的员工们,工作开心、顺利!
不用考虑税前、税后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计税公式是: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龄-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保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工龄”,是指计算发放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例如:某企业职工黄伯连续工龄30年,今年7月6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15万元(含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8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150000-100000-8000)÷12-1600]×10%-25×12=19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