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有没有车损费_车被追尾严重可以要求车损赔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09:58:50 人阅读
导读:自己的车损险赔付你是有有前提的①自己没有放弃向对方的索赔,②对方和对方保险公司不配合赔偿,③必须办完相关手续后才可以的自己保险公司赔偿后第二年保费会恢复原价,所...

自己的车损险赔付你是有有前提的①自己没有放弃向对方的索赔,②对方和对方保险公司不配合赔偿,③必须办完相关手续后才可以的自己保险公司赔偿后第二年保费会恢复原价,所以尽量让对方赔偿

车被追尾有两种情况,负一部分责任和完全不负责任。

第一种情况:负一部分责任。被追尾的车因为自己的原因无辜踩刹车,导致后车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追尾前车,此时前车需要负一定的责任,前车只要购买车损险,自己负有保险责任且出现车损,就可以要求自己车的保险公司赔偿。

第二种情况:完全不负责任。被追尾的车正常行驶,后车全责追尾,此种情况后车负有全部责任,后车负有全部保险责任。

从道理上说,全责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包括车损和车辆贬值。但是司法实践中,车辆维修的费用往往可以获得赔偿,但是车辆因为事故贬值主张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至于多数法院不支持车辆贬值损失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少数情况下,车辆很新(半年以内)、损坏很严重的,并且当事人提供鉴定报告支持车辆贬值的,法院有可能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我认为要赔偿,主要还是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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