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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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补贴,是国家对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时期,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的一种奖励。
当然最先的奖励就是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并以独生子女光荣证为申领其他待遇的条件。
独生子女光荣证,在全国多数地区目前已经不能申领了。不过,以前申领过,丢了之后还可以补办。
独生子女补贴,一般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是独生子女未成年时的补贴;第二是独生子女父母到达退休年龄后的补贴。
其实,我们国家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只是明确对独生子女父母实施奖励,但具体的实施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是由各省市制定的,全国并没有统一标准。
北京市,对于独生子女,18岁前每月发放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发放1000元的退休一次性生活补贴。
上海市的标准是30元和5000元,明确有用的单位或者街道政府支付。
其他各个省市多数是在3000到5000元之间,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山东省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可能是最高的,是按照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发放。这是一年的工资的30%,而不是1月工资,2018年青岛市就已经高达19000多元,预计2019年会突破2万元。
国家对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父母照顾政策,实施统一的扶持奖励政策。在2018年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划分的时候,明确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奖励扶助。
目前,全国多数地区的农村老人,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可以额外领取80元的养老补贴,相当于多了一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各个省市在落实有关政策的时候,允许条件较好的地区,适度提高奖励标准。广州市是150元,佛山市提高到了200元。
湖南省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政策是5000元,不过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明确,可以进行一次选择,按照每月80元的方式进行发放。已经发放的要予以抵扣。
所以,未来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会越来越多地落到实处的,而且相应的标准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越来越高。
现在,内蒙古等九个省市区已经实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这是在独生子女父母得病时子女照看的带薪假期,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我们可以向劳动维权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没有法律是一回事,有法不依是另一回事,用人单位要承担违法成本的,违法的企业一般做大不了。
对于独生子女,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给予了单独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这也是照顾的一种方式。
希望我们国家未来独生子女父母的照顾政策越来越好,让他们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国家褒奖。
一对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其夫妻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由于地区差异,各地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有些许不同,下面只介绍主要提交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建议您再到当地进行详细的询问。
咨询电话:区号(如北京010)-12356
(1)离异或再婚者提供离婚证(包括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2)前配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的书面证明;
(3)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
(4)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一、职工或城镇居民
二、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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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孩子出生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并且以前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只是不幸遗失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如果一直没办理过,现在已经不能申请补办了。
如果你的孩子出生于2015年12月31日以后,不需要办独生子女证了,国家2015年12月31日以后停发了对新出生孩子办理这个证,无论你是否承诺只生一个孩子都不给办理了。
如果要补办,可到所在镇(街)计生办或计生局档案室查找当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审批表或审批花名册等档案材料,如有这些档案材料,计生局可在其复印件上签注意见,证明您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如没有这些档案材料,就无法证实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
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手续:
1、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2.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3.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