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拘役生效一直不收监_判五个月拘役但没有收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23:29:00 人阅读
导读:这个情况有点复杂。一审判决宣判送达文书后有十天上诉抗诉期,此期间判决不生效,在此期间被告人上诉或检察院抗诉,判决也不生效,要等二审裁判后才可能生效,未生效的判决...

这个情况有点复杂。一审判决宣判送达文书后有十天上诉抗诉期,此期间判决不生效,在此期间被告人上诉或检察院抗诉,判决也不生效,要等二审裁判后才可能生效,未生效的判决是不能执行的。问题的重点是“收监”,收监是俗称,指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收押进看守所或者监狱,一般有几种办法:刑事拘留、逮捕、执行刑罚,用的文书分别是拘留证、逮捕证、执行通知书。对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实刑的未羁押被告人,法院一般会在开庭或宣判的同时决定逮捕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对于判处拘役实刑的一般不逮捕,特别是对于犯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即使判处实刑但因为不符合“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逮捕条件而不能决定逮捕;还有些不能羁押的被告人如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子女的妇女、有重大疾病的人等。对没有收押的罪犯在判决生效后法院会开出执行通知书将罪犯交看守所执行,对不宜羁押的等符合条件后交付执行,或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对于判处非监禁刑的不存在收监的问题,对其中判处缓刑、管制的交罪犯住所地司法局实行社区矫正。

  是否缓刑,法庭会当庭宣判。如果没有当庭宣告缓刑的,就不是缓刑。判处拘役没有收押的,可能有以下情况:一是判刑之前的羁押已把刑期折抵,二是等待判决生效后在收押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也就是说,拘役和普通人知道的有期徒刑一样都是刑罚的一种,如果不违反拘役期间的纪律就不会再收监。拘役执行完毕之后就算刑罚执行完毕了。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不是收监,也不得在外面执行。

因为收监时间是从被公安机关抓获那天算起。等到法院判决那天恐怕已经到了或过了3个月了。所以不用再收监了。

取保候审后判拘役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缓刑,不用收监;如果不适用缓刑,要收监,但之前被关押的期限要算入刑期。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