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请离职后不想马上走_员工提出离职后却不想走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06:09:14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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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上啥班短视频招聘APP为您解答,以下回答来自上啥班用户互动留言

作为企业工作多年的HR,我个人最反感的就是处理员工在递交辞职报告之后,不按照公司程序办理工作交接就立即离职的人。在我看来,员工在递交辞职就要求立即离职,和公司负责人通知员工明天不用来公司一样,这都是非常不负责任,也是很没有契约精神、非常不职业的一种表现。

根据国家规定,公司员工在递交辞职报告后,未办理工作交接立即旷工、离职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扣发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直到员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办理正常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之后再即时进行工资的支付。

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与企业双方签有培训协议,其中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离职,致使用人单位造成经济上的直接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向劳动者主张申请从工资中扣除违约金。如果工资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向法院等部门继续提出对劳动者主张违约金的补偿申请。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为个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因为劳动者营私舞弊等原因造成用人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按照相应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每月扣除员工一定比例的工资进行抵扣这部分经济损失。如果劳动者在未全额抵偿经济损失的情况提出离职或者被公司辞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工资进行抵偿,仍不足的,由劳动者一次性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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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不懂这些,以为提离职必须要30天才行,实际上只要企业愿意,隔天走都没问题。

30天的规定,更偏向于对用人单位的保护,而不是员工。

在劳动法律的规定里,对于试用期离职的员工,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申请;转正后的员工则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为什么有这样一个规定呢?这就是从用人单位的需要来考虑的。

每一个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必然承担着一部分的职责,掌握着一部分工作的信息。

工作时间越长,掌握的信息必然越多,如果员工提出离职立刻就可以直接走人,很可能就会对公司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

因为他没有进行工作交接,其他人不知道他手上有哪些工作,也不知道工作进展到何种程度。

这就要求,离职员工必须留下较为充足的交接期,方便企业安排新人给他对接工作,顺利地把工作全部交接过去

但是这个时间不可能无期限地拖延下去,这样又会对离职员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所以最终的决定就是,试用期提前3天,正式员工提前30天。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都很明白了,如果属于正式员工,但手上并没有多少关键性的工作,走了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工作开展,那么即便员工当天提出离职,第二天就批准他离开公司,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没有工作需要交接,与其延长30天,不如让他立刻走,这样不耽误员工找新的工作,也避免公司多花一个月的钱

当员工提出了离职之后,内心就不会再想着为公司多么的着想,自然也就产生不了效益。早点走,反而对公司有利。

那么,如果是一个员工有一些工作在做,又想要尽快地离开公司,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自己打算提离职之前,先将自己手头的工作整理好,提出离职之后,立刻就可以进行工作交接,不至于再来花时间整理手头的资料。

这种做法对于员工和企业来说都是比较好的,双方不耽误,双方也能顺利地进行交接。

我是@次等大叔 ,专业书作家,著有《从零开始学招聘》,合著《HR软实力》,今日头条等多平台签约作者。感谢查看主页,点亮职场未来!

这种事别太认真,我一年都要听到几个要辞职的,那又有什么关键呢?根本无需解释,也不会有人问起:这也是情商高的一种表演模式。现实是只以成败论英雄,不问英雄出处!所以根据自身利益考量,权衡利弊

不是说一个月后才能走,而是说一个月后肯定能走。当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单位只要批准了,合同即告解除成功,这时候就不用上班了。一个月的概念是说,有的单位不愿意放人,也不签字同意员工离职,这样的话一个月后自动视为离职,但并不是说单位只有在离职申请提出一个月后才能要求员工离职,只要离职申请提出了,什么时候批准了,什么时候就可以安排员工离职了。所以既然提出了辞职,公司要求马上离职,那就只能马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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