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有用吗_不服听证会结果如何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4:46:51 人阅读
导读:司法鉴定意见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其中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叫鉴定意见,行政法叫鉴定结论。鉴定意见还可分为医学鉴定意见、文书鉴定意见、痕迹鉴定意见、事故鉴定意...

司法鉴定意见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

其中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叫鉴定意见,行政法叫鉴定结论。

鉴定意见还可分为医学鉴定意见、文书鉴定意见、痕迹鉴定意见、事故鉴定意见、产品质量鉴定意见、会计鉴定意见、行为能力鉴定意见等等。

听证会是行政案件处理程序中的一项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由非本案调查人为主持人,采用准司法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申辩的制度。行政案件中,听证并非所有处罚都需要,一般达到一定额度的经济处罚需要听证。听证还用于价格决策、地方立法、行政处罚、国家赔偿等诸多领域。

与鉴定意见不同,听证形成的笔录没有法律效力方面的明确规定,听证主持人也没有资质方面的考核要求,听证结果也是不公开的。

1、行政处罚听证会结束后,行政机关可以(不是必然)直接对当事人下行政处罚决定。2、具体来讲,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答:如果是行政许可的听证,听证会结束后20天内作出行政决定,听证笔录作为决定的依据!

  如果是行政处罚的听证,决定期限法律没做规定,但一般行政机关会尽快做决定,这里听证笔录只是作为参照!

  无论是行政处罚的听证还是许可听证,听证笔录都需要经当事人确认无误签字或盖章才行,签字或盖章后即代表当事人认同其内容,否则可以在听证会上提出意见。而听证意见书正是对于听证笔录的总结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判断,同样需要当事人确认后签字或盖章。这两种听法律文书在听证会期间经当事人确认即可,会后无需下达当事人,但是处罚决定书或行政许可决定书是要限期送达的,如果对决定不服,可以对决定书复议或诉讼。

我国的行政法体系有待完善,行政行为迫切需要被约束,听证程序是约束行政行为、提高决策科学性的有效途径之一。

现有法律明确的行政听证制度有: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另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举行听证,这既是行政行为“公开”原则的要求,也是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但现在的情况并不乐观,一些听证有沦为形式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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