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出公告多久征收_征用土地公告期限是多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8:24:53 人阅读
导读:发放拆迁款需要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至于时间一般都需要一个月到三个月,通常不会超过半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

发放拆迁款需要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至于时间一般都需要一个月到三个月,通常不会超过半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预征地公告或预征地告知书,它的内容包括:1、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2、拟征收土地 补偿标准:3、其他事项:限制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抢栽、抢种、抢建,抢栽、抢种、抢建后的部分一律不予补偿;公布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的期限,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



预征地公告往往和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起发布,是预备征地一方保障另一方知情权的举措, 只是表明政府的征收意向,在文告中一般会有“预征”、“拟征收”字样,它的法律意义是引起正式的征收程序。所以大家还是要关注它。这也可以看作是被征收人的异议期,你可以通过正式的途径向征收机关提出合理合法的意见。



法律上没有规定预征公告的期限,如果预征地公告上有期限的限定,请予以遵守。预征地公告后,有关部门才会走报批和审批程序,所以有足够的时间给你准备拆迁。土地征收部门会在征收土地批准后的10日内正式发布征地公告。被征收人一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政府部门会在正式的征收公告里规定期限, 题主只需按照公告的时间去办理补偿登记便可。

这个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征地公告发出后,就该批土地还需要报批,具体时间长短则视报批时间。

  国务院590号令中规定:是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政府作出《房屋补偿决定》并诉讼至人民法院裁定。这样看来一是要看人民政府对本期房屋征收规定的期限安排要弄清楚,各地政府会依据房屋征收量的大小来确定征收期限。通常情况下一般安排征收期限是三个月。

三个月后房屋征收就进入了司法程序,对还未能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征收人可以作出《房屋补偿决定》,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90天内提起行政诉讼,这样算下来最快也要半年时间才能强制执行,在执行前还有十天的催告期。时间上一天不让也要有180天。通常这180天是指工作日时间,再加上双休日应该超过200天了。

公告出了的话,就说明已经开始测量和筹备了,等红线范围内95%的业主签字了以后,差不多就开始拆迁和补偿了。

  公告期限由公告机关确定,一般为45日内,在特定条件下可后延10日(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第45日才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的)。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第49号)  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七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九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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