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监督工作。劳动监察大队最低一级是县劳动监察大队或者设区市的区劳动监察大队,上级单位是市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待遇不错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人社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参公编制,享受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
这要看你拿不到工资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单位的原因,你会有胜算的,但如果是个人的原因,那就不一定了。
如果是所有员工或者是大部分员工没有拿到工资,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单位的原因,如果是少数人或个别人没拿到工资,很有可能是个人的原因。
一、如果是因个人原因没有拿到工资的,就应该认真的分析自身原因,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取得单位(企业。下同)领导(老板。下同)的谅解,及时地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如果去投诉,只能激化矛盾,使问题复杂化,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二、如果是单位原因拿不到工资的,除了单位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周转困难,一时拿不出钱来给员工支付工资等客观因素外,还有单位法纪观念淡薄,经营管理混乱,故意拖欠员工工资和加班费,严重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等主观因素。
对于因客观原因造成的拖欠工资问题,可先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单位领导协商,让他们给出支付工资的时间表。对于在协商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支付工资和单位因主观因素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申请起诉,依法追讨工资。同时,还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群众工作部门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这条在元旦春节和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前及期间是比较管用的。可以和前三条同时进行,也可以放到最后单独实施)。
三、此类问题,不管怎么操作,都有投鼠忌器的成分在里面。因此,一定要注意维权的方式和方法。如果人多,可以采取匿名的方式进行维权;如果人很少,特别是只有一个人,一定要有心理和思想准备,因为通过上述方式维权,就意味着要辞职(你可以赢得这一次,但在以后你会输掉N次,永无翻身机会),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走这一步。如果工资数额不多,且在自己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就可以果断的放弃,体面体辞职,另寻它途,或许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明显的,那就是医疗保障局比劳动监察大队好。主要在以下方面:
一、单位性质方面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隶属于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市一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是支队),一般是参公事业单位,但有的地方可能还是一般事业单位。而医疗保障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是行政单位。在单位性质上,行政单位好于参公单位,参公单位好于一般事业单位。不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参公单位还是一般事业单位,都没有是行政单位、政府组成部门的医疗保障局好。
二、单位级别方面
隶属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般是副科级事业单位(有的参公了,有的可能还没参公),有的地方可能还是没有级别(股级)的单位。而县级医疗保障局是正科级的行政单位。在单位级别上也是医疗保障局高一些。
三、人员身份方面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正式工作人员最多也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有的可能还是一般事业编人员)。而医疗保障局是行政单位,其工作人员是公务员的身份。公务员要比参公人员、一般事业编人员要好。因此,在人员身份方面,也是医疗保障局好些。
四、工作辛苦程度方面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要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通俗的说,拖欠工资就是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的。为了完成本职工作,他们可能要经常深入建筑工地、企业去了解劳动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平常接待劳动者的上访投诉也比较多,投诉案件说来就来,有时在春节前,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是很忙的。其工作还是比较辛苦的。
医疗保障局主要是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管理,主要是在政策层面的指导、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具体的经办还有经办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他们的工作相对来说要轻松一些。
因此,从工作辛苦程度方面来看,也是医疗保障局要好一些。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应该是医疗保障局比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好。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欢迎交流探讨。
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是_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