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_没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告公司有用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0:35:12 人阅读
导读:【1】工钱拿不到打电话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投诉没有用。【2】应该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填书面信息。被投诉的单位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投诉的证据等信息...

【1】工钱拿不到打电话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投诉没有用。【2】应该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填书面信息。被投诉的单位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投诉的证据等信息。劳动者自己的信息等。这样劳动监察大队才能尽快为劳动者办事,早日拿回自己被拖欠的工资。

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又压工资不给,到劳动局告肯定有用。因为,劳动局也就是现在的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他们的职责就是负责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应该给员工二倍的工资赔偿。

公司足额及时给员工发放工资,是《劳动法》对公司的法律强制要求。公司压工资不给,是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

员工完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维权,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关键是要提供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压工资不给等违法事实,劳动监察部门是会受理,帮助你来维权的。

应提供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资卡(工资条)、银行流水条、职位名片、任职命令、聘书、带有公司标志的工作服等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题主维权能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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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您是一名农民工,您关注并深入详细看一下“劳动者之哥”,阿哥已经讲了一些讨薪的“实招”,如劳动维权“四种途径”等,欢迎大家活学活用。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国家授权代表国家机关保证《劳动法》实施的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与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责令用人单位或企业限期整改,也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现在还可以把欠薪行为严重的企实上报省、自治区列入欠薪“黑名单”,利用诚信制度进行联合惩戒。同时,国家已经把恶意欠薪列入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劳动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对不依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企业与法人或相关负责人,以恶意欠薪罪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总之,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会依法依规维权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更好发展!

以上是“劳动者之哥”的真实看法与经验,如有什么需要帮助与提问,欢迎留言与关注,咱们群策群力,共同维护每个劳动人民和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只要你同你所在的单位或者企业有劳动事实产生,签订劳动合同,你去劳动局投诉和举报,该企业都非常有用。更为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和企业同劳动者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且企业和单位面临严重的处罚。

我们作为普通劳动者来说,都是靠付出我们的劳动技能和努力去挣的一份薪酬,然后维持自己的生活,进行家庭生活的负担。这一份工作和薪酬对我们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但是由于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各种不公平待遇或者剥削劳动者的行为是企业的本性之所在,就是企业的本来面目。他们会钻劳动法的各种空子,从而在工作中不断克扣和压迫劳动者,他自己的。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是作为劳动者,对最基本的劳动法的条款细则,应该有所了解和认知。一旦当自己忍无可忍,需要借助法律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地位和劳动权益的时候,就知道如何应对!

企业在同你发生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去劳动局投诉和举报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当然有用,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1、只要你同你所在的企业和单位发生劳动事实,不论有没有签订劳务合同,都是表明您在这家企业和单位工作过,付出了努力和才能,法律是认可的。

这一点无需质疑。你去劳动局去投诉和检举,是完全有必要。不要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心里没底,觉得这样的投诉和检举是没有作用的。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2、企业同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是极其严重的劳动违法行为。

如果劳动者去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和检举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一定是会支持的。不仅要追究企业的违法责任,要面临高昂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企业的民事责任。更为劳动者要进行赔偿金,这是必然的。

但是,劳动者去投诉和检举的时候,一定要为相关部门提供一定的劳动证据或者劳动事实。例如你在该单位工作时的工资条、薪酬记录、工作服、工作记录的,以及其他一切可以证明你在该公司或者单位工作的正确。

清楚了这些,你就直接可以去投诉。



总得来说,

企业同劳动者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是非常严重的劳动违法行为。其他的如给员工没有缴纳社保、克扣工资或者恶意欠薪等这样的行为,只要劳动者去劳动大队或者劳动局投诉和举报企业和单位,就一定可以维护劳动者自己的职业权益和职业利益。不仅企业会面临整改、罚款,甚至涉及民事行为的责任。劳动者个人而言,不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或者劳动赔偿金,也可以维护自己的职业权益和职业利益!

希望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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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真的有效,那中国就不会有拖欠工资的情况了。

  如果老板无故拖欠工资,当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甚至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立即给你工资。但在现实中,老板有时也会资金周转困难,作为员工要稍有耐心。当然,作为老板也应该及时跟员工进行说明,争取大家的理解。事实上,老板如果确实没有现金,劳动局也没办法。

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让对方出具给你发工资的证明,否则就是没发,出劳动合同之外,别的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名册、入职登记表、工作服、工作牌、考勤记录、同事证人证言、社保记录等体现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提供劳动获得报酬的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谢邀!

老板几个月不发给工资,当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否与老板提出交涉,老板态度是否诚恳并说明原因,劳动者也要理解老板的实际困难,只要不是无故老板会交底,何时能发放到位,如果既不说明真原因又没有明确说法,劳动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劳动局监察部门,在弄清情况后会采取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追讨,督促老板想办法兑现。还有一个办法,就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劳动仲裁。但是受害方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卡、账单、保险等相关证据证明材料。

现在已经没有劳动局这个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准你辞职是错误的,你可以维权。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你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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