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算恶意透支_什么算恶意透支?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2:31:41 人阅读
导读:看了一下其他的回答内容,没几个说到点子上的。从这个问题来看,行为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要看具体行为。下面先说法律,再说问题本身。首先,看什么是恶...

看了一下其他的回答内容,没几个说到点子上的。

从这个问题来看,行为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要看具体行为。

下面先说法律,再说问题本身。

首先,看什么是恶意透支。

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信用卡诈骗罪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但其实恶意透支,最主要的关键点在于“恶意”,如何评价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恶意,才是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标准。

那么如何认定行为人具有恶意?前提是要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不能仅因犯罪嫌疑人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消费,并且有经银行多次催收拒不还款的行为,就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也就是说,就算是信用卡被大量透支消费,而且被催收也不还款,都不能直接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原因就是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类犯罪的构成要件,没有主观层面上的认定,不能客观归罪。

其次,看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申领信用卡时是否使用欺骗手段,是否有还款意愿,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关于司法解释认定的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这里就不一一列出了,回答中已经有很多人列出。这里主要说一下“明知没有还款能力”和“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

一是,“明知没有还款能力”其中的“明知”。如,行为人在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时经济状况并不稳定,透支的钱款用于存在一定风险的投资经营,即使其事后投资失败,无法归还钱款,也不能因此认定其对于没有还款能力属于主观明知,因此,对行为人是否明知的认定,除了要看“事后”的结果外,还应该结合其他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申领信用卡时是否有伪造手段、投资经营项目是否正当等。

二是“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不能说行为人有多笔大额消费,就直接认定“肆意挥霍透支”。不同的行为主体,经济状况必然不同,对于在申领、使用信用卡时经济状况良好的行为人,如果因意外情况(如投资失败、企业破产)而无法还款的,即使其此前有过大额消费行为,也不能据此在事后评价其属于“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还款”,进而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反之,如果行为人在申领信用卡时经济状况极差,没有稳定收入来源,但仍大额透支信用卡消费且与投资经营无关,后期无法归还,可认定其有非法占有目的。

说了这么多法律上的东西,最后我们来看问题。

8家银行欠款140万,如果每个月每家还个300-500会被诈骗起诉吗?实在没能力还,和银行协调,最多可以协调多少年限?10年、20年可以吗?

单纯看这里的表述,至少可以看出行为人是想要还钱的,但这并不代表行为人就一定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这还需要从这所欠的140万是因何而欠,是否是因生产经营不良、公司破产等情况。若因正常生产经营导致,则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可能性比较大。

至于如何与银行进行协调,尽量态度积极,不要消极对待,届时,如果一旦被刑事立案,此前应对的态度,也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辩护的理由。

感谢题主的邀请!信用卡的恶意透支判定主要有如下情况:1.通过信用卡交易流水记录判定持卡人是否为套现,2.查询持卡人名下资产,是否有资产,如有资产不进行还款,也不进行协商还款就属于恶意透支!3.持卡人是否可以联系上,且态度如何?4.持卡人信用卡消费的资金用途?综合以上几点判定是否恶意透支!

大家有什么不同观点,欢迎留言讨论?

谢谢邀请!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的行为。


持卡人恶意透支,(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3)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4)超过3个月未归还,这四个条件必须全部具备才构成,缺一不可。

其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何理解?

上述司法解释对此有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规定中的“催收”,要达到“有效催收”,以下属于“有效催收”的情形:

1、在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后进行;  

2、催收应当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  

3、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  

4、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


二、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量刑规定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改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规定于2018年12月1日起,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恶意透支信用卡达到五万元的,就会面临刑事的处罚。


这里面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持卡人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数额,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分为两种表现,即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行为,二者在本质上和在法律上需要承担的后果有很大区别。透支逾期长时间没还,也不一定就定性为恶意透支,那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呢?今天龙门君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一,我国《刑法》关于恶意透支的定义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表现之一,适用于信用卡诈骗量刑定罪。

二,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构成要件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超过规定限额(5000元)或规定期限(司法解释一般为超过3个月)不归还

3.经发卡行催收仍不归还的

4.没有能力偿还的

5.主观上根本不想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方式躲避债务的

我们不难看出,只有以上5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定性为信用卡恶意透支,据此可以作为信用卡诈骗的量刑定罪法律依据。

三,区别于恶意透支,信用卡善意透支的主要表现形式

1.透支金额在5000元(含利息)以下,不构成恶意透支。

2.银行未催收的,也不构成恶意透支。

3.即使暂时无能力偿还,但主观上有还款意愿,并不躲避债务,也不构成恶意透支。

4.欠款是事实,且违反信用卡《章程》和《合约》规定,善意透支只需要承担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民事责任。

四,如何避免善意透支演变为恶意透支呢?

1.如果暂时无还款能力,要主动联系发卡行,说明经济情况,作出还款计划和承诺,认账不赖账,表达你的善意。

2.积极筹借款项,争取早日还清债务,不然逾期全额罚息将更加增大你的经济负担。

3.尽管是善意透支,但你的行为已经违反双方借贷约定,被列入个人征信“黑名单”是必须要承担的后果。从还完最后欠款开始计算,五年之内你将在所有银行无法贷款和申请信用卡,代价已经很大了。如果继续拖欠,不仅长期打入“黑名单”,而且可能因为情节严重演变为信用卡诈骗罪。欠账还钱,无债一身轻。请珍惜个人信誉,它是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续关注龙门山客栈,分享更多财经知识,谢谢你的阅读和点评!

最高法此次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改后的司法解释主要完善信用卡“恶意透支”情形的司法认定裁判标准,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因为我是在阳光丛生网(服务债务人走出债务泥潭的机构),做债事服务的,关于这个新的修改决定,做了详细的研究,现将一些个人观点与大家共享:

关于恶意透支问题的相关标准的全文如下:

一、将《解释》原第六条修改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解释: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原文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一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一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好了,为什么把这些条例搬出来,是为了让大家都看明白: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最关键之处就在恶意透支,而恶意透支的最关键处,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以,你要不明白什么叫恶意透支,什么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你就会被别人蒙,被催收吓唬到。

最新的法律修改告诉我们:是否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不是欠钱不还,就叫非法占有,只要你在积极想办法还款,就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你就不要担心自己会触犯刑法。这里特别提醒各位负债人,债务发生后,先生存后发展,银行只是金融机构,不是法律机构,你有没有犯罪,不是他说了算,是法院说了算!不要被别人蒙了,一心努力去赚钱还债,就没有错,就不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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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银行对于信用卡逾期客户是会定期进行处理的,对于逾期超五万的信用卡客户,信用卡中心会定期统一递交起诉文件至资产保全部。资产保全部会再催收一波,如果还不行就走起诉程序了。

银行在确定你是否是恶意透支时是非常简单粗暴的。只要满足向你催收你不还和逾期金额超五万元这两个指标就算是恶意透支。银行就会起诉信用卡使用者,法院也会立案。换言之两个条件你都不满足的话,没人会起诉你的。

银行的信用卡客户上百万甚至有些银行过千万。逾期的客户也是不计其数,如果只要客户一逾期就进行催收,那工作量是极大的。所以银行一般都会在逾期三个月以上时才会考虑起诉。题主如果真是没有能力还款,逾期三个月以内最好还上。

银行往往都是优先催收金额较大的客户,金额小的客户放在后面进行催收,因为小金额收回的几率要大很多。国家设定了信用卡恶意透支罪,涉及金额超5万元。银行肯定是先处理5万以上的客户。

当然了,你坚持有钱就还点,留好凭证,表现出积极的态度,无论面对银行还是面对法官都做到问心无愧,至少在处罚力度上会得到减小。

银行研究僧,你学习,我也跟着学习!

这几年信用卡的发卡量是持续上涨,每个人手中的大概有3~5张信用卡,多的有可能会出现10张以上的信用卡,信用卡的使用确实很方便,它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生活便利,做生意的资金周转的时候刷一下,消费的时候也要刷,但是由于这几年的信用卡发卡量的激增也导致了信用卡坏账的激增,这几年人们的收入没有跟上消费的步伐。当出现透支消费的行为的时候,个人的收入没法去填补这个信用卡的还款额的时候,就会出现信用卡的逾期情况,尤其是80后90后的人来说,这是很普遍的一个现象。

怎么认定逾期后是一个恶意透支呢?这个标准其实是比较严格的,大家可以看一下法条,这是法律上是规定逾期金额在5万以上,以占有为目的的就能认定属于恶意透支。但是这个认定里有个难点,就是非法占有为目的界定?比如说你办的一张卡,你正常用了三四年,都是正常还款的,当你资金链断裂出现还不上的时候,这种情况怎么认定它是非法占有呢?由于自己的生意周转不灵,出现的逾期,你能说他是非法占有吗?

大家可以去裁判文书网上去搜这个信用卡诈骗或者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这种判刑案例看看,能够得上信用卡诈骗或信用卡非恶意透支的情况的这种案例的判定标准是非常严格的,信用卡的逾期金额5万以上,这个是明确的,你逾期的时间也是明确的,银行的催收次数也是明确的,唯独一个不明确的就是你的主观意愿,你是不是已经出现了你主观上的不还款行为。法院和法律都有严格的界定

现在很多银行在催收的过程中,或者是银行委托的第三方催收公司在催收的过程中都会有意或者无意给你扣上一顶恶意拖欠,主观逾期,只是一种银行或者是催收公司的一种催收手段,如果说假定你这个单子真的要进入司法程序,判定是不是恶意透支,是由法院根据法律条文来决定的

随着这几年的信用体系的建设,人们对征信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诚信走遍天下,如果自己真的逾期了,最近没法还款,可以主动跟银行协商,一定是要有这个还款意愿。困难只是暂时的,争取早日结清这笔债务,让自己的生活减轻压力回归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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