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强制执行探视权_如何让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21:41:59 人阅读
导读:探视的时间没有规定,但可以通过协议书或法院的调解文书进一步详细规定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维护探视权(若已有了,可跳过)1、在协议书或在法院详细探视的细节(次数、时间、...

探视的时间没有规定,但可以通过协议书或法院的调解文书进一步详细规定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维护探视权(若已有了,可跳过)1、在协议书或在法院详细探视的细节(次数、时间、方式等)。2、若对方无理拒绝探视,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其罚款或拘留)。3、若依然拒绝探视,可起诉要回抚养权(若您愿意的话)

  探视权不能强制执行,最高院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

  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不能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探视权行使的方式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该规定,对探望权赋予了提起强制执行的效力,同时也规定了有关探望权的判决和裁定是执行根据。

  《婚姻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了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的两种途径:“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上面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规定了父母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 的原则。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先通过协商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在协议时双方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父母是探望权的利害关系人,直接抚养方是子女的监护人,由父母协议,可以有效平衡父母和子女三方面的权益,妥当地安排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父母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协议也容易得到执行。因此相对于法院判决具有优先性。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父母是因为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父母在协商时可能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故意提出不合理的探望时间、方式。有些直接抚养一方甚至拒绝就探望

  如果行使探望权的父母一方身体健康、经济状况等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对原定的探望方式进行变更的,应先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另行起诉,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报警是你的权利,但是你没有证据,公安机关不会立案,或者说对你的帮助不大。如果你想保障探视权,还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你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公平,可以进行上诉。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在司法实践当中,夫妻双方在离婚离婚诉讼中所涉及到的争议最常见的无非就是子女抚养权与家庭财产分割等问题。对于财产分割、支付抚养费等物质财富,关乎到个人日后工作、生活、就医、家庭等诸多问题无论是根据双方协议或法院强行判决,夫妻离婚后,任何一方均应当根据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履行其财产分割及支付义务,如果如果一方拒不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履行义务一方如果情严重,存在恶意隐匿、转移财产等抗拒法院执行等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视情节对拒不履行义务一方,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措施促使其履行支付义务。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想探视子女,另外一方基于各种理由总是拒绝对方探视,或双方对探视的时间、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从而导致探视一方的意愿难以实现。笔者也经常遇到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类似问题,有一些夫妻心胸很是自私、狭隘,因为小孩尚小不懂事,一方在争得子女抚养权后,就如获至宝,把小孩当作物品一样给严严实实保护起来,根本不让对方探视。为了防止孩子被带走,视探视一方如洪水猛兽,不让探视一方近距离接触小孩,只让其远距离看上一眼就匆匆完事。试问,这样的父母,你这样看管小孩,表面上好像是你赢了,你满足了个人的霸占小孩的私欲, 你却严重伤害了小孩的身心健康,是你自己亲手摧毁了小孩的未来。毕竟小孩子他不是物品,他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

回过头来再说子女探视权的问题,人民法院所处的地位非常尴尬,对于探视权所谓的强制执行很难有所作为,一方不让对方探视子女,或是对对方探视子女问题设置种种限制,不管实质上对子女是否有利,但从表面上看你不能说他有错误,抚养子女一方所谓的限制对方探视的借口到底是否属实,人民法院也无法逐一核实,就算执行人员明知抚养一方恶意的不让对方探视子女,作为类似于非物质问题的探视权,人民法院如何执行,探视方式、探视时间等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很难也不可能作出一个明确的规定。具体原因你可以设想,时下中国,你觉得会不会有这样一个镜头:

母亲不让父亲行使探视权,小孩仅仅两岁,父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到达母亲家里,母亲担心小孩被父亲带走,紧紧抱着小孩哭的撕心裂肺,法警强行从母亲怀里夺过小孩送到父亲怀里,父亲看一眼,然后又把小孩还给母亲。

毕竟法律它毕竟是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它不是万能的,探视权利能否实现,它取决于父母双方的家庭背景、教育、社会价值观的认知等诸多因素,另外对于探视权本身的定义、时间、探视方式等,囿于诸多因素限制等问题,不是将此类问题交给法院就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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