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和逮捕有什么区别_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何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2:45:32 人阅读
导读:根据犯罪情节轻重,逮捕后将被拘留,由公安机关破案后,整理出结案材料报检察院审理后交法院,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判处实刑或缓刑。拘捕可以解释为拘留和逮捕,一般是港澳地区...

根据犯罪情节轻重,逮捕后将被拘留,由公安机关破案后,整理出结案材料报检察院审理后交法院,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判处实刑或缓刑。

拘捕可以解释为拘留和逮捕,一般是港澳地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称谓,我不了解其刑事诉讼的程序,所以我没法给你解释拘捕到底是一个强制措施,还是拘留和逮捕两个强制措施的合称

可能是这样的,虽然大陆地区拘留和逮捕是两个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大陆地区一般刑事拘留后就要尽快决定是否逮捕,拘留的时间较短一般是10-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拘留的最长不超过17天,所以拘留后一般伴随着逮捕,所以他们合称拘捕,这只是个人见解

实质条件并无区别,但是程序有所不同1、从概念上:(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行,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2、关于拘留的条件,有两个:一是罪该逮捕,是指被拘留的人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已经达到了应当逮捕的程度;二是情况紧急,情况紧急是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具体情形详见刑事诉讼法条文),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办理逮捕手续,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为公安机关讲,逮捕需检察院批准,拘留只需县级以上公安局长批准就可以了,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选择先拘留,再办逮捕手续,为破案争取时间。3、从实质要件上看,拘留与逮捕的条件是相当的,只是在程序上,拘留是将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当即暂时剥夺人身自由。

  逮捕和拘留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  

1、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2、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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