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怎么办理手续_儿童收养登记怎么办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1:33:34 人阅读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领养孩子可以在县级民政部门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手续。一、办理条件: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领养孩子可以在县级民政部门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手续。 一、办理条件: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三、办理登记所需材料:1.家庭户口簿;2.身份证;3.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5.捡拾经过证明;6.弃婴发现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7.市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收养孩子,必须到民政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收养证》后,收养关系方可成立,才构成合法的收养关系。 法律链接:《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七条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一、收养登记条件: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⑵丧失双亲的孤儿;⑶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⑷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的子女;⑸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⑹继子女(可以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

2、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⑴无子女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继子女的可以不受此限制);⑵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⑶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⑷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3、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⑴被收养人的监护人;⑵社会福利机构;⑶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二、当事人应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申请书(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收养目的、对养子女保证);

2、收养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有教育抚养能力以及无不良行为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人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

5、县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6、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不能生育证明;

7、公安部门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8、县级以上日报或电视台刊登播出查找弃婴(儿)的公告;

9、被收养人是孤儿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证明;

10、被收养人为孤儿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其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

11、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人、合影2寸照片各两张;

12、监护人为收养人的应提供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

13、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提供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的协议(如属超生的应提供超生处罚清的证明);

14、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应提供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特殊的证明;

15、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或经过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16、当事人结婚证或离婚证;

现在有很多朋友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无法拥有孩子,想要领养一个孩子,但是却不知道具体的步骤,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怎样合法领养孩子的步骤。


1、领养方先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去开具证明,主要的证明有如下几个:领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的证明。



2、如果领养人是有固定单位上班的,还需要到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这是为了证明领养人的经济能力,如果是自己创业,则依然是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创业证明。



3、领养人到县级以上的医院检查身体,请医院出具身体检查证明、生育能力证明、以及有无严重疾病的证明。



4、领养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上述三项中所提到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提出领养申请,然后填写相关的表格。



5、领养申请通过以后,领养人可以到当地的孤儿院领养孩子。



6、领养人领养了孩子之后,还要带着孩子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领养关系公证,公证完毕之后就可以说是合法领养了孩子。




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理完毕。 收养人申请书。内容必须包括收养人年龄、何时结婚、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出生时间、收养人身体状况如何;家庭经济状况如何;有无抚养教育小孩能力;收养目的;收养后视亲生儿女对待,不虐待、不遗弃,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等保证,特此证明材料全部完善后,由社会事务科审查材料合格后在申请书上盖章。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