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由继承人保存可以吗_有遗嘱,继承人就一定能继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1:59:28 人阅读
导读:法海一粟认为,有遗嘱,继承人也未必能够继承。1、遗嘱继承的前提是遗嘱有效。在遗嘱继承中,首先要处理的问题就是识别遗嘱的效力。而遗嘱的效力又与遗嘱的形式有关。按照...

法海一粟认为,有遗嘱,继承人也未必能够继承。

1、遗嘱继承的前提是遗嘱有效。在遗嘱继承中,首先要处理的问题就是识别遗嘱的效力。而遗嘱的效力又与遗嘱的形式有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每一种形式的遗嘱,其有效条件各不相同。比如,自书遗嘱,须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署年月日。除此之外,遗嘱还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比如通过遗嘱将遗产留给“小三”,这种遗嘱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再比如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并非遗嘱人所有。特别需要提出的是,遗嘱人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

2、多份遗嘱并存。遗嘱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订立了不同的遗嘱,而遗嘱人自己可能也忘掉了。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目前的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存在多份遗嘱时,一般原则是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于先订立的遗嘱。

3、即便遗嘱有效,继承人也不一定能够继承。这是因为,遗嘱继承的实现,还有一个程序问题。比如,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继承。继承法上将这种遗嘱称之为遗赠,但是,遗赠也是遗嘱。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就是说,受遗赠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定继承人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结果是,虽持有遗嘱,但是,却不能继承遗产。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可以。咱们国家这方面没有规定。为避免争议可以多誊写几份由不同的人保管。

您好!

遗嘱的保管,是遗嘱生效前最后一个重要环节,非常重要!

题主提到的:交个其中一个子女包括是否合法?结论是:没问题,合法。

没有任何规定说,遗嘱必须怎么保管、必须给谁保管。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能发挥效力。

但是,保管的核心目的,是要防止遗嘱灭失、损毁甚至被篡改。


题主提到:交个其中一个子女保管。如果采纳这种保管方式,需要注意什么?会有什么风险?在这里做一个探讨说明:

注意事项

我们还是围绕着保管的目的来阐述。

一定要注意:遗嘱最好封装起来,尽可能不要直接把遗嘱原件“赤裸裸”的给到子女保管。

  • 第一,安全性不高。万一不小心洒水、字迹洇湿了就会很麻烦。
  • 第二,不能保证子女是不是对遗嘱做修改。更不能说让子女自己找一个信封封装起来。
  • 第三,更重要的是,万一今后遗嘱开始生效,没有订立人的封存字样,很容易引起其他子女的质疑——至少封存起来、而且是老人自己封存的,说明里面的遗嘱是老人完全认可的,与其他人无关。

为说明这个观点,我们模拟一个场景:

父母订立遗嘱之后,用一个信封将遗嘱封存起来,贴上封条,在封条上签上名和封存日期,交给遗嘱指定的子女保管。

当老人百年之后,子女拿出这个信封,可以很光明正大的讲道:这是父母生前交代过给我保管的。里面是什么,现在当着所有孩子的面咱们拆了看看。这里面全部是老人个人的意思。

其他提醒

1.选择的子女必须是父母完全信得过的孩子。

至于是不是遗嘱继承人,不是决定性因素(当然,多数情况下都是给到作为遗嘱继承人的子女来保管)。

2.保管的内容,不仅仅有遗嘱原件。

之前跟很多朋友说过:遗嘱的有效性,不仅仅取决于遗嘱本身,还要看遗嘱订立过程中的证据

因此,将遗嘱给到子女保管,最好将相关的遗嘱订立证据同时封存、交给孩子:

包括订立人的书写笔迹、订立过程录制的音像原文件、见证人的见证书(如果有见证人的话)等等。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说明:这份遗嘱全部是我订立的、而且所有订立过程全保留下来了,子女无非是一个代为保管而已。所以,大家就不要对这份遗嘱质疑了……既保证遗嘱的合法有效性,同时保护子女的“安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公证遗嘱并非是最高的效力!

我国的遗嘱继承主要形式两种: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按照顺序进行⋯一一

遗嘱继承较为复杂一点,遗嘱继承除了遗嘱外还有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一一

我囯民法典中第六编规定多数传承继承法的内容,但是、对遗瞩的种类、效力做了修改,体现了遗嘱的自由性、便民性一一一

一、民法典中除了原来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遗嘱外还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

打印遗嘱、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见证人在每页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防止出现假遗嘱的问题……

录像遗嘱、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录像中记载姓名、肖像、年、月、日。录像中的遗嘱内容不能剪辑、删除,防止虚假遗嘱问题⋯

二、否定了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现有的继承法中规定了几种遗瞩都不能改变公证遗嘱,然而民法典将其内容删除了。无论哪种遗嘱都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是、必须是内容、形成合法⋯

原来的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有着最高的效力、任何遗嘱都不能改变公证遗嘱,需要改变必须以再一次遗嘱公证方可。在司法实践中这样的形式不方便遗嘱人、体现不出遗嘱人的自由性、权力性⋯

民法典对遗嘱规定了遗嘱的财产管理人,立遗嘱时明确了财产的管理人由谁负责行使权力。并且规定了管理人的责任、权力及报酬,同时也规定了损害赔偿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人们的财产收入增多、遗产继承也随之引起重视……

注意以下几点:

1、遗产必须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也是个人的部分财产才有权利遗嘱处分,不能将共同财产当做个人财产予以处理,否则将是无效遗嘱⋯

2、遗嘱人可以将个人的财产指定一人或者多人继承,也可以将其赠给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嘱人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的人、不能剥夺无生活来源的人的份额⋯

4、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身体是否健康神志是否清晰、是否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行为能力等都会影响遗嘱的效力……

5、遗嘱中的见证人与继承人、受赠人不能存在利害关系等因素⋯

总之、民法典对继承法的修改确实体现了法律的完备性,但是、在物质极大丰富矛盾不断增加的过程中、遗产继承问题还不断增加,还有一些不尽人情、人意的地方,只能是不断的加以补充完善⋯⋯

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找家族以外两位无利益冲突人士为旁证,由立遗嘱人当着旁证书写遗嘱,指定继承人,然后双方签字按手印,再由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和遗嘱到本地公证处,做遗嘱公证,

得到公证的遗嘱,注意保管就可以。

遗嘱继承人单独和老人立自书遗嘱并保管是不可以的,遗嘱不能由受益人保管,单独和老人一起立遗嘱是不合法的,应该有第三方人员在场,不然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这是可以由被继承人自行决定的。与代位继承的规定近似。继承法 第十一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